婚检新规炸锅!滇桂强制查艾滋还敢直告配偶,检出率暴涨3倍引隐私大战 爆炸性新闻!广西、云南甩出的重磅新规彻底搅动全网——两省已正式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婚前必检项目,若一方确诊且未主动告知,医疗机构有权直接将结果通知其配偶,同时为当事人提供阻断治疗与医学指导。 这记"政策重拳"直接撕开了高危病情隐瞒的"保护伞",让潜在风险暴露在阳光下。而落地不到半年的执行数据,更让全网刮目相看:两地婚前门诊艾滋病阳性检出率直接暴涨三倍,这并非感染率骤升,而是隐瞒空间被大幅压缩后的真实风险显现;更令人振奋的是,部分地区母婴传播阻断效果直接拉满,近乎实现零感染。 要知道,这一举措此前曾是医疗界的"两难困境"。过去医生若告知配偶,可能因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隐私保护规定被投诉追责;若选择隐瞒,又可能让无辜者暴露在感染风险中,甚至有医生因此遭遇停职处分 。如今新规明确了权利优先级——当个人隐私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健康权应优先保障,云南、广西分别通过地方立法赋予医疗机构告知权限,广西更设置30天告知缓冲期,逾期由疾控部门介入,精准平衡防控需求与隐私边界。 背后的必要性早已被数据印证:我国艾滋病性传播比例高达98%以上,婚姻中的隐性传播是防控薄弱环节,而规范干预可将母婴传播率从15%-45%降至1%以下。法国、泰国等国的实践也证明,类似政策能让配偶传播率下降超70%。 不过争议同样激烈,有网友直言"这是对隐私权的公然侵犯"。支持者则反驳:"婚姻不该是健康盲盒,知情权才是对伴侣最基本的尊重"。当健康权与隐私权激烈碰撞,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中疾控新系统上线后,全国任何公立医院只要输入身份证号,就能查出一个人有没有艾滋、
【25评论】【18点赞】
夜月晨风
都艾滋阳性了,还要什么隐私,健康才是第一位的
用户59xxx73 回复 10-10 10:35
合情合法
哦额填 回复 10-10 20:03
哈哈哈!👍
用户11xxx44
配偶的生命权大于对方的隐私权
哇哦 回复 陈小萌 10-11 10:37
不一样,不买不爱国是以一些黑子以消费者立场捆绑其他消费者,主要黑的对象是华为,是主观目的的黑。这个小米是官宣他自己国产,让一些消费者反感引用他标榜国货,这个不是主观目的的黑,当然存在一些引战 黑华为的未必是小米粉 很多帖子里黑华为的就被骂对方米粉,会有米粉 一定也有果粉, 甚至有为了混肴视听的扩大华为潜在用户的成为黑粉的 没有脑子被别人几句话绑架成华为绑架它不爱国。
陈小萌 回复 10-11 07:57
星河长老
刮骨疗毒,支持!👍🏻
回忆 回复 10-08 01:15
这不是!
用户10xxx54 回复 10-07 22:15
[点赞]
人生若只如初见
全国都应该学习一下,更进一步什么梅毒淋病艾滋都要标注在脑门上
道友请留步 回复 10-09 14:52
都拉去枪毙
用户10xxx87 回复 10-11 09:03
其他省的其实也不少了,只是还没有这两个地方严重
干死越猴
广西云南以人为本,好样的[赞][赞][赞]
用户17xxx63 回复 10-08 09:02
对,能救一个算一个 。最好能发生行为前检测
用户10xxx44 回复 10-08 08:40
这个就得你自己控制了,说不准这规定一来都洁身自好了
用户17xxx68
包括来华留学生也要检查
李灏轩 回复 10-07 20:42
不仅学生,老外都应该检一下。
芃芃黍苗悠悠南行 回复 李灏轩 10-08 09:16
以前外国人入境是要检测的,后来就不检了
王者归来
非传染性疾病有隐私权可以理解,毕竟对其他人没有影响。传染性疾病为啥有隐私权?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吗?
随风 回复 10-09 08:37
应该说非不可治愈的传染病可以有隐私权,但不可治愈的传染病侵犯了公共安全,没有隐私权。
星光 回复 随风 10-10 08:31
那也不行,有些虽然可治愈,但是很难或者很麻烦,也必须告知。不然就得被传染一遍吗?
用户13xxx50
哪些说侵犯隐私权的都是艾滋病感染者。
青山绿水 回复 10-07 21:35
即使暂时不是感染者,我也希望他们全家都尽快感染。
青鸾殿的南烈大帝
什么狗屁隐私,比生命健康还重要?那些狗们早该清除了
用户17xxx81
比新冠可怕十倍的艾滋,居然还说隐私?
用户17xxx63 回复 10-08 06:02
新冠现在毒性已经很低,怎么能与艾滋病相提并论?
星苑
玩够了,就开始害人了,传播疾病应该是重罪吧!
富豪
应该全国推行这样的政策
今晚看电影呵呵 回复 10-08 05:31
确实应该
我想带你去飞翔
都是女的多,女的怕婚检。
tudou7177 回复 10-11 21:33
女的婚检也不是看你有没有上床有没有怀孕啊,就算你生过100头又能怎样?
格格密焦密是九十八和一 回复 10-11 21:27
纸张仙男打拳
伟岸
说侵犯个人隐私的都是艾滋病人,既做婊子又立牌坊!
用户10xxx72 回复 10-10 22:14
确实!!!就应该效仿古代,把艾滋病全部流放到一个孤岛让它们自生自灭。周围派军警配枪巡逻,敢私自出岛直接射杀!!!
家里蹲大学优秀毕业生
最无辜的就是医生。告知,犯法,不告知,也犯法。现在有个地方法律的支持,医生总算能松一口气了。
劍帝萊維 回复 10-08 11:48
这不妥妥的阳谋吗?[得瑟][得瑟]
阿Q 回复 10-09 16:19
总算知道为什么浙江这些年发展这么快了,浙江人就是优秀!太聪明了
时事看今朝
什么狗屁隐私,如果确诊了艾滋病而不告诉配偶,那叫杀人。
墨者
隐私,会害别人,那不就是阴谋
柏拉图
干得好,为子孙后代负责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夫妻之间有什么隐私?有隐私也不能有这种伤害别人的隐私!隐瞒传染病去传染给别人的话,那是犯法的事,什么隐私权也不管用。
用户15xxx14
就应该这样
45度仰望
别让西方所谓的政治正确绑架,生命权,健康权大于一切。
用户47xxx76
保护个人隐私是人权,保护配偶不被传染绝症是更优先的人权
用户10xxx97 回复 10-08 04:17
保护隐私不能保护害人的东西!
大阳
中国以前就是被一些公知忽悠,搞什么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结果导致艾滋病泛滥。这种传染性疾病,就应该公开予以歧视,鄙视,才能控制病毒传播。社会要坚持传统的正确的价值观,不要被西方人忽悠,带偏!
wzq 回复 10-08 12:58
那些公知都是坏种
启墨
人命健康重要还是隐私重要,不说就是维护公共安全。为什么不全国普及?那检查还有什么意义?知道了不告知就是谋财害命,[抠鼻][抠鼻]真TM滑稽…
司徒有虚名
在重灾区必须这样
九天
早就该这样了?
谁说要来
生命权大于隐私权,支持将艾滋病告诉配偶一方,甚至可以告知单位和当地防疫疾控中心以及公安机关,防止疾病传播,为中国人民服务。
用户10xxx93
支持,重新恢复婚检都支持
浅浅三觉
没有全民爱滋,证明高校的外资计划仍未成功,须努力
呦ko
生命都没了,隐私有毛用。建议全国推广!
tiny
媚黑媚外区域立法不得告知
龙泉山庄
那些不让告知的垃圾专家要好好学学,别天天为了狗粮不顾国情
天哥
什么个人隐私能比他人的生命还重要?
一棹烟波
反对的除了圣母就是心里有鬼。健康权大于隐私权是天经地义的。其本质是极端自私,因为隐私权是自己的,健康权是别人的[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用户10xxx19
x病为什么要给隐私
扯淡
婚检了还隐瞒 那不是给中国一个慢性传染的节奏吗
小鸡炖蘑菇
公共场所隐瞒传染病建议入刑
用户10xxx89
要公开,不是隐私问题,事关公共安全
用户10xxx66
都那么严重了才来。。。。。。
萨克买迪克
医院和卫生局对患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严重疾病患者,应将其病情通知其家人和用人单位。
太空之弦
当个人隐私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健康权应优先保障!应该全国推广!
清风抚禾
漂亮,患了艾滋不告诉爱人就是在犯罪,不仅仅是道德问题
醉帅
危害公众或个人生命安全的传染疾病,不能有隐私权。个人利益不能危害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不能危害全局利益。
用户10xxx47
明知自己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他人死亡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人在旅途007 回复 10-08 09:39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所有人。
小二
可以,威武
风云起天甭地碎
长几根毛都一清二楚 还隐私 隐瞒吧
我心待明月
所以潜在威胁健康的隐患,都应该彻查!
gjebr
先强化入境检测,必须检测,还要自费。不管任何原因入境比捡。
芝麻开门了
国家对外开放,媒体影视宣传西方性自由,这背后确实缺个保护法禁止传播疾病。现在才2个省,太不应该了。
董叶和董根
啥隐私?到处传播也算隐私?
用户10xxx81
这才保护全国人民的最好政策
♂自由如风
弄个健康码
用户10xxx09
30天告知缓冲期不应该有,应该立即告知配偶并检查
用户10xxx59
现在贱女太多了,怕感染艾滋病,一定婚检,,
用户11xxx63
性病都是他妈乱搞才得的,这些人都他妈不自爱,还要什么隐私?
用户10xxx97 回复 10-08 04:23
关健是好人也会中枪!(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或者洁身自好的一方被对方害了的最冤枉!
香橙罐头
隐私权不能大于生命权!😒
回流
必须如此!让那些比较随便的人,为自己随便付出代价!也为他的幸福保驾护航!
菜叶
广西结婚旅游安心放心护航一生
格格巫
等婚检时已经被感染了。
无极
包括来华留学生也要检查
笑着走下去
严厉打击研发治疗艾滋病技术,艾滋病是道德人伦的底线,如果没有艾滋病,人类是不是就要肆无忌惮的滥交,仅靠三纲五常是教化不了人性的,得有艾滋病,性病才能震慑人性的欲望。
无花果
早该这样了
五年心期
为了下一代,支持婚检!!!
aska
不仅婚检要告知,艾滋病就应该全国联网,禁止出入公共场所!
落寞小生i
那些反对的人是怎么想的[微笑]
老小孩
这些地方的三观还算正,其他地方也应该跟进。
古道
支持,这是对另一方负责,也是对全社会负责。这是杜绝艾滋病有效方法之一。
失落
我觉得可以在医生诊断书上注明不适合结婚。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庚申
一到广西地带,高速服务区厕所都是提防艾子[捂脸哭]
用户10xxx35
为了中华的未来我个人强烈表示支持
Sunnyjon
很好,也建议国家立法从国外入境要检查艾滋病。
动力
做得很好
亵渎者
本来就应该这样!!!为了所谓的隐私,害好多人!
逆境中的阳光
隐私不是无边界的,隐私不只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如果你的隐私,不自尊自爱,被拿来违法祸害他人,故意传播艾滋疾病、危及他人生命、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这样彻底自私自利的隐私,不要也罢。因为,这是一种危害别人的隐私。
路过
不止婚检,亲人也有权利知道,生活一个屋檐下,谁的阴暗心思就害了全家,万分感谢安顺市人民医院10.7日收治我爸的骨科医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医生,几十年不相处的风流老爸被查出,是医生的善良和责任让我家里免受其害。
阿路74
你的所谓隐私如果侵害了别人的利益更别说是健康和生命权,那么这种隐私就不该成为隐私。
用户10xxx86
隐私只是借口,是害人的借口
用户10xxx15
支持隐私权不是祸害别人的保护伞。
昵称
拿着隐私权侵犯别人的生命健康权,不知道以前那些个奇葩保密规定怎么来的,可以不歧视艾滋患者但是大众有知情权。
用户15xxx14
本来就应该这样,都是被有些专家害的。
用户10xxx26
一条政策安人心。
大气磅礴
既然如此,为啥不全国推广?
老枪9241
干得好
尔强
全国都要严检,公告天下,这个鬼毒,一杀十个八个
用户10xxx39
做的正确,保护艾滋隐私可以不让公众知道怕被歧视,但必须告知结婚对象,否则将无法保护受害者健康。
一路有你
艾滋病的广泛传播,哪些黑人高校功不可没。必须强制婚检,保护隐私不是谋财害命。
泥巴可好玩啦
这个主要是政策的导向问题,以前医生真的难,告诉了被告,不告诉又害人。建议把这个政策尽快全国推广吧!
寂寞沙洲冷
国家应该立法
songlei217
检出艾滋病直接脸上刺字,别去祸害人
用户98xxx38
同居前都要去查体
随了谁的意
太棒了[鼓掌][鼓掌]俺为广西,云南政府骄傲!!俺也为国家的进步而自豪!总算开始脚踏实地的对极端女拳做出还击了,太棒了![鼓掌][鼓掌]
哦额填
应打击外国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染艾滋病梅毒淋病乙肝幽门螺杆菌和各种皮肤病寄生虫,因为乱搞就会有晦气,毁灭别人家庭幸福,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男女都必须守忠贞洁身自好的爱情观,不要和没道德人交往,拒绝未婚同居,贞洁没了,如果没结婚分手了,一辈子对不起未来对象,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有真爱
阿义
必须告知双方一不然婚检白废
用户24xxx33
把高危传播源拒之门外才是关键
用户10xxx88
那个条例应该废除!
夏末未至
好样的 支持
百味香汤包
不要把隐私权无限扩大,有利害关系的,知情权应大于隐私权
用户14xxx96
隐私个毛线,致死性病毒,配偶为啥不能有知情权
常叹此身非我有
隐私、隐私!——新冠病毒的致死率远不如艾滋——疫情期间一人得病全网直播,——那个时候怎么没人说隐私了啊?——现在全国登记在册的艾滋病感染者有120万多——120万多个传染源居然没人知道!——连配偶都不知道!——非典加新冠的总感染者也不过是5千+44万,可他们每个人的信息都被广而告之!——更致命的艾滋感染者的信息却被捂得严严实实!
彬哥哥
应该强制让那些艾滋携带者不能进入,自己家里的破孩子,只能自己忍了,但外面的放进来是怎么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