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也太好挣了吧!”江西抚州,男子为娶妻向女方支付60多万元彩礼等费用,可两人仅同居了4天,女方就明确表示不想结婚。男子无奈,便和女方商议退婚,然而,女方却只想退一半彩礼,男子当然不愿,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法院翻出两人交往的账单,60多万里除了58万现金彩礼,还有三金两万多、改口费一万。法官直截了当问女方:“领证了吗?办酒席了吗?”女方摇头。 按法律规定,没结婚原则上得退彩礼,但考虑到确实一起住了几天,女方也花了几千块买衣服化妆品,会扣掉点。 女方急得直哭,说自己为了这场婚事推了别的相亲对象,现在说退就退太委屈。 还强调有些钱是男方“自愿给的”,不算彩礼。法官没松口——大额转账明明白白写着“娶媳妇用”,哪能算普通赠与? 最后判女方退48.7万。消息传开,有人说男方亏了,毕竟处了没几天;也有人觉得女方该多退,毕竟钱是血汗钱。 其实这事让人难受——现在彩礼像道坎,有的家庭为凑钱借债,可有些人把收彩礼当生意,不想结婚了就想赖账。 婚姻哪能这么儿戏?彩礼是诚意的信物,不是用来捞钱的工具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