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二十岁的廖某某与女友争吵后,开着父亲买了还不到一天半的新车,以12

梅姐说法 2025-10-27 21:10:50

江西,景德镇。二十岁的廖某某与女友争吵后,开着父亲买了还不到一天半的新车,以129公里/时速飙车,撞飞过马路的一家三口,事后,廖某某不认罪,廖某某的父亲还想以800000元求谅解,一审改罪名,审理判决,持续延期,最终会是什么结果,还不得而知。 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等 事发当天,胡先生和妻子王女士,抱着孩子,一家三口,正步行回家。 胡先生的父母,正在家里准备着饭菜,等儿子一家回来一起吃饭。 此时,二十岁的廖某某,坐在父亲刚买的新车里,这车他拿到手还不到一天半,驾驶经验为零。 车内,廖某某正和女友孙某争吵着,情绪上头的他,猛踩油门,将车速瞬间飙到129公里/每小时,完全不顾这是在车辆和行人众多的市区。 车直接冲向毫无防备的胡先生一家,孙某求廖某某停车,可廖某某根本没有理会。 胡先生一家,根本来不及反应,瞬间被撞飞。 撞人后,廖某某和女友没有丝毫悔意,没报110,没打120,而是掏出手机,一边抽烟,一边玩,刚才发生的这一切,似乎与他们无关。 还是路人,报了警。 很快,民警、交警赶到现场,廖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面对审讯,廖某某毫无悔意,拒不认罪。 警方通报:排除了酒驾和毒驾,廖某负事故全责。 此事,性质极为恶劣,如果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最高不过判刑七年,而廖某某的行为,无论从哪点看,都像是故意。 廖某某的父亲,得知后,还天真的想用80万,换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为儿子减轻罪责,可这80万,怎能弥补三条人命呢。 进入司法程序,一审,对廖某某的罪名进行了更改,将其罪名更改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导致受害人出现重伤、死亡,或者使公有或私有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胡先生的家人,希望廖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1,廖某某在闹市区飙车致人死亡,其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 廖某某在闹市区飙车,速度达129公里每小时,撞飞胡先生一家后不报警、不施救。 从行为看,他虽和女友争吵情绪激动,但飙车撞人,并非直接针对胡先生一家有明确的杀人故意。 不过,在闹市区如此超速行驶,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有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根据《刑法》规定,间接故意致人死亡,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廖某某主要是为了发泄情绪飙车,并非以杀人为目的,更符合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他这种在人员密集区域高速驾驶的行为,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失控,就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比单纯的交通肇事危害更大。 2,廖某某拒不认罪,是否会影响量刑,其父试图用金钱求谅解,是否涉嫌干扰司法公正?? 廖某某拒不认罪,也就是说,他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性,缺乏悔罪表现。 根据量刑规范,有悔罪表现的可从轻处罚,拒不认罪则不能享受这一从轻情节。 廖某某的父亲,想用八十万求谅解,虽然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是量刑时考虑的因素之一,但金钱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筹码。 不应被金钱干扰,如果仅因家属接受金钱谅解,就大幅减轻处罚,会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法律,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情绪、金钱而改变判决。要遵守交通规则,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祸。 司法公正,不容侵犯,任何试图干扰司法的行为,都将受到谴责,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审理判决,一直在宣布延期,让整个案件更加扑朔迷离,都在焦急等待最终结果。 信源:男子与女友吵架后撞死一家三口,其父提出离谱要求,家属只求死刑,男子拒不认罪 2025-10-27 11:08·重庆城市TV民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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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98xxx54

用户98xxx54

2
2025-10-27 21:55

还没判?为什么?等什么呢?

梅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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