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报道,福建福州,女子好不容易和丈夫通过试管育下一子,不久后丈夫就突然撒手人寰。女子强忍悲伤决定独自抚养儿子时,发现孩子慢慢长大后,外貌轮廓和丈夫越来越像,让女子有着“养小号丈夫”的错觉。想起之前做试管时还有2个胚胎留在医院,思夫心切的她决定生个二胎,但请求被院方一口驳回: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不利于他的健康成长。被拒后女子直接起诉院方,虽然一审二审都败诉了,但女子仍然申请了再审,最后的结果令人暖心又遗憾。 李女士(化名)和丈夫结婚几年一直没孩子,两人跑遍了福州的大医院,最后决定试管婴儿。 前后折腾了快一年,打了无数针、做了无数检查,终于成功培育出三个可用胚胎。 第一次移植就成功了,2018年儿子小宇(化名)出生。 那时候丈夫抱着孩子笑得合不拢嘴,还说等小宇大一点,就把剩下的两个胚胎也移植了,再要个女儿,凑个“好”字,一家人满心都是期待和喜悦。 可谁也没想到,2020年秋天,丈夫下班回家路上突然晕倒,被紧急送进医院,但没能抢救过来,医生诊断是突发脑动脉瘤。 李女士抱着刚会叫“爸爸”的小宇,整个人都崩溃了,好几次抱着丈夫的照片哭到天亮。 慢慢地,小宇长到两岁多,眉眼和笑容越来越像丈夫,尤其是低头玩玩具时的侧脸,几乎跟丈夫一模一样。 李女士每次看到,都忍不住红了眼睛,心里涌起一个念头:如果把剩下的胚胎移植了,再生一个孩子,是不是就像丈夫还在身边一样?她甚至能想象,孩子一出生,小宇再有个兄妹,家里又会有丈夫当年的笑声回荡。 这个念头让她既心痛又温暖,也成了她坚持下去的动力。 征得公婆同意后,李女士找到当初的医院,希望移植剩下的胚胎。 可医院直接拒绝了她。 医院给出的理由是,按照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胚胎移植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而且禁止给“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医院还说,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不利于健康成长,所以不能做手术。 李女士很不理解,她并非主动选择单身,而是痛失丈夫的丧偶妻子。 这些胚胎明明是她和丈夫共同的结晶,为什么不能用?她抱着满心委屈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但一审、二审都判医院做法没问题,她的诉求被驳回。 接连败诉的日子里,李女士常抱着儿子翻看丈夫的照片,看着孩子酷似父亲的鼻梁和眼睛,她没有放弃。 她心里明白,这些胚胎不仅是夫妻爱情的延续,也是孩子亲人的延续,她必须再试一次。 2022年,她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次,情况出现了转机。 福建高院最终作出再审判决,给这场拉锯战一个暖心结局。 法院明确指出,丧偶妇女和单身女性有本质区别,李女士的情况不适用“禁止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的规定。 判决书还提到,这些胚胎不仅有夫妻双方的遗传物质,还承载了家庭血脉延续的情感价值。 这与之前全国首例冷冻胚胎案中“兼顾伦理和情感”的判决思路是一致的。 最终,法院判令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李女士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这个结果让很多人感动。 网友们纷纷留言说,“法律终于看到了背后的情感”,也有人说,“这才是法理有人情”。 李女士的诉求从来不是无理要求,她只是希望留住丈夫的痕迹,也给孩子一个血脉相连的兄弟姐妹。 李女士说,看着儿子,就觉得丈夫从未离开,等第二个孩子出生,她会告诉两个孩子:“你们的爸爸很爱这个家”。三年的维权,最终在法律和情感之间找到了平衡。 这件事让人明白,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它也可以温暖人心。 在面对特殊的情感困境时,司法的柔性和人文关怀,能给处境中的人带来实实在在的温暖,这正是法律最打动人的地方。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读嘉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