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的老夫妻,居然闹到婚内强奸?这瓜比电视剧还离谱! 河南濮阳的事,男的被老婆告婚内强奸,关了285天,最后检方说证据不足撤诉,一年后拿了国赔。 更绝的是,他在看守所里签了离婚协议:房子全给女方,债务自己扛! 有人说“这协议像做局,签了就放他?” 有人问“诬告的女的为啥没追责?” 还有人骂“证据不足为啥关这么久?” 真是越想越气!10年夫妻,就算要离婚,至于用强奸把人送进去? 关了近10个月,证据不足就算了,离婚还把人剥得干干净净? 最苦的是三个孩子,爸妈闹成这样,他们能懂吗? 诬告的成本到底有多低?司法的证据不足,能不能给被冤的人一个说法? 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