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出狱当天,又被逮捕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用在那些心存侥幸的

小雪花飘飘 2025-11-09 11:15:01

落马官员出狱当天,又被逮捕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用在那些心存侥幸的落马官员身上再合适不过。有些官员以为刑满释放就可以重获自由,殊不知正义的追诉从未停歇,甚至有人刚踏出监狱大门,就因漏罪被当场逮捕,等待他们的是新一轮的法律制裁。 近期,58岁的“落马厅官”褚中志就因漏罪再次引发关注。这位大理州委原常委、大理市委原书记,早在2015年就因受贿罪获刑12年,然而就在服刑10年后的2025年10月,云南省纪委监委一纸通报,宣布他因涉嫌重大职务犯罪漏罪接受调查。回溯过往,2003至2014年间,褚中志利用职权大肆敛财,收受巨额贿赂并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如今旧罪未了又添新嫌,等待他的将是数罪并罚的严惩。 在反腐战场上,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云南省城投集团原董事长许雷10年内三起三落,两次获刑后仍因漏罪被追查;湖北省石首市原国土局局长王永平出狱仅10个月,就因新的受贿线索再次身陷囹圄;西安市长安区原街道书记任浪更是戏剧性地在刑满释放当天,被等候多时的办案人员当场逮捕。这些案例就像一面面镜子,照出了腐败分子的贪婪嘴脸,也彰显了我国反腐“斩草除根”的坚定决心。 为何漏罪现象屡有发生?中国政法大学许兰亭教授一语道破关键:部分官员反侦查能力强,犯罪手段隐蔽,加上有些罪名具有滞后性,往往需要多年才会暴露。就像褚中志、许雷的漏罪,分别经过10年和5年才被查实。更值得注意的是,漏罪的暴露渠道日益多元:有的因“案中案”被牵连,如长沙规划局原副局长周江因昔日领导落马被挖出旧罪;有的因扫黑除恶行动被揪出“保护伞”身份,如蚌埠市原公安局长巫希平包庇黑社会的漏罪浮出水面;还有的因转移赃款被发现,如某单位财务主任任某的洗钱罪就是在追赃过程中败露。 面对漏罪问题,我国司法机关早已布下天罗地网。通过建立“抓治联查”工作机制,强化监检衔接和跨部门协作,借助大数据分析深挖线索,实现了对腐败分子的全链条打击。漏罪一经查实,不仅要数罪并罚,还会影响减刑机会,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就因漏罪被驳回了减刑申请。这充分说明,反腐没有“过期日”,只要触犯法律,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无论手段多么隐蔽,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我看来,漏罪的持续追查,正是我国“零容忍”反腐态度的生动体现。它打破了腐败分子“避过风头就安全”的幻想,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强烈信号。当然,要彻底杜绝漏罪,还需要办案机关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树立“全案思维”,做到应查尽查。相信随着反腐机制的不断完善,任何腐败行为都将无处遁形,我们的政治生态也将更加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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