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5岁女高中生告诉母亲,自己曾在5年前遭人强奸。女高中生母亲报警后,男子被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11-09 17:27:45

海南,15岁女高中生告诉母亲,自己曾在5年前遭人强奸。女高中生母亲报警后,男子被抓获。经过一审,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禁止相关行业从业5年。男子不服,又提起上诉。近日,二审已经开庭,但没有当庭判决。(来源:红星新闻) 这个看似普通的案件编号背后,藏着女孩小花五年的沉默。2018年那个星期五,10岁的小花在托管中心三楼宿舍被美术老师万某性侵,事后还被威胁“告诉家人就杀了他们”。直到2023年考上高中,她才鼓起勇气告诉母亲,原因是“担心还有孩子被万某欺负”。女孩的内裤曾被发现带血,私处破皮,母亲当时误以为是“内热”,这种细节看着就让人揪心。更残酷的是妇科检查结果——处女膜陈旧性痕迹,像一道无法抹去的伤疤。 法律赔偿与实际伤害之间隔着鸿沟。一审判决万某八年有期徒刑,但民事赔偿仅3676.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完全没支持。女孩确诊抑郁症后反复休学,同学们都在冲刺高三,她却连教室都走不进去。这笔赔偿金连半年心理治疗都可能不够,法律对“精神伤害”的定价是不是太轻了?类似案件中,有法院曾支持过10万元心理康复治疗费,但这样的案例仍属少数。 隐蔽的作案环境让恶魔有机可乘。万某妻子经营的托管中心成了犯罪温床,三楼宿舍看似有人同住,实则成了安全盲区。更讽刺的是,万某在庭审中四次改口,先是说“没见过小花”,后来才承认见过但“没接触”。这种漏洞百出的辩解反而暴露出他的心虚,法院最终依据被害人陈述的稳定性、处女膜陈旧伤等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未成年人证言采信规则正在变化。2023年两高发布的新司法解释特别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的陈述,如果合乎情理、逻辑,对细节的描述符合其认知和表达能力,且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这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年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精神一致。小花的同学证言提到,她初二时就说过被“托管中心男老师摸”,这种提前向同龄人透露的信息,反而增强了证言的可信度。 案件折射出更深的系统性短板。为什么孩子受伤后不敢说?小花被性侵后哭着喊痛,父母却误以为是普通冲突。学校性教育缺失让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让家长容易忽略危险信号。有些地方在试点“一站式”取证机制,避免孩子被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这种措施能否推广到更多地区? 加害人万某是教师身份,这类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性侵未成年人,依据2023年的最新司法解释,属于应从重处罚的情形。禁止从业五年的处罚,比起他对孩子造成的终身阴影,威慑力还远远不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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