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汽修店装修,便将店里空置的汽油桶放到店门口,谁知遇到相关部门执勤,告诉

静心法谈 2025-11-13 11:33:37

温州,男子汽修店装修,便将店里空置的汽油桶放到店门口,谁知遇到相关部门执勤,告诉男子这属于威废,罚款10万元。但是鉴于男子也不是故意的,可以只罚款一半为5万元,但要求男子直接在罚单上签字,男子拒绝,并解释你给我几分钟,自己马上搬走,我不搬的话你在罚我也认。开罚单的执勤人员:我们按规章制度办事,5万已经是最低标准,汽修店老板喊冤,认为这属于小过重罚! 彭先生经营一家汽修店,已经干了很多,平时为人挺实在,街坊邻居都知道他是个老实做生意的人。 前段时间,彭先生想着店里设备旧了,趁着淡季重新装修一下,让顾客来修车的时候能舒服点。 装修过程中,店里到处都是建材、工具,乱糟糟的,他看着墙角堆着的3个汽油桶,有点碍事。 就随手搬到了店门口的空地上,想着等装修收尾了,再搬回来。 那天,彭先生正跟工人师傅商量店内装修的事,就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执勤人员走到了店门口,围着那几个空汽油桶看。 彭先生还挺热情地迎上去,以为是来检查装修合规性的,主动打招呼。 没成想,其中一位执勤人员指着汽油桶,表情严肃的问道,这几个空捅是你的? 彭先生笑着答应,还表示自己在装修,就先放到门口了。 执勤人员告诉彭先生,这东西不能随便放在这,这属于危险废物按照规定,得罚款10万元。 10万?陈先生当时就懵了,眼睛瞪的溜圆,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赶紧问道:领导、这就是几个空桶,里面啥都没有,我就临时放在这,怎么就成危废了,还罚10万? 执勤人员告诉彭先生,空汽油桶虽然看着没油,但桶壁上会残留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堆放,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你这随意放在店门口,已经违反规定,10万是规定的罚款金额。 彭先生听着一头雾水,他开汽修店这么多年,空油桶都用没多少个,也没谁说有问题。 但是毕竟人家是领导,他也没硬碰硬,赶紧解释自己真不是故意的,既然是威废,那给我几分钟,我马上搬走。 执勤人员看彭先生态度也挺诚恳,鉴于他也不是主观故意的,决定酌情处理,罚款减半。 也就是5万元,这已经是最低标准了,你在罚单上签个字,这事就算了。 说着,执勤人员就拿出了罚单,递到了彭先生面前。 彭先生看着递过来的罚单不能接受,他皱着眉头表示: 5万也不是小数目!我一个小汽修店,生意本来就不好做,装修还花了不少钱,这一下罚5万,我可能大半年都白干了! 他随后就去搬汽油桶,让之前人员给他几分钟时间,马上就搬走,并保证不会再有第二次。 还说自己要是今天不搬的话,您再罚5万,自己绝无二话! 可执勤人员摇了摇头,告诉彭先生,自己也是按规章制度办事,罚款标准都有明确规定。 5万已经是考虑到你不是故意的,才给的最低处罚,不能再少,你赶紧在罚单上签字吧。 彭先生急的直摆手,这心里想的这字不能签,签了就是自己认罚,必须拿这个钱。 他一个劲解释自己真真的不知道这空桶算危废,也没造成啥危害,就临时放了这么一会。 上来就罚5万,也太重了,连给搬走的机会都没有,这属于小过重罚。 他越说越觉得委屈,声音都有点激动:我要是故意违规,或者这东西造成了啥事故,你罚我10万我都认。 可我这就是无心之失,而且马上就能整改,为啥非得罚款不可?还一下罚这么多? 双方争执了好久,见彭先生一直不签字,执法人员便以还有事为由先走了。 人虽然走了,但是彭先生还是怕,要真是哪天再来找自己罚10万可咋办。 于是找到记者陪自己前去相关部门沟通,希望能有个合理的处理结果。 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事他们知道,但是具体情况得等调查。 目前事情还没有结论,到底最后罚多少还不清楚,让彭先生等通知。 不过他们强调,这种废机油桶确实属于危险废物,罚5万已经是减半的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里明确: 执法需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原则。 彭先生系首次违法、主观过错小、即时整改且无危害后果,依法应先提醒整改。 直接罚款5万确实有点不符合法律里“教育优先、处罚为辅”的精神,也违背了现在提倡的柔性执法理念。 执法不是为了罚钱,是为了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要是不管情节轻重、不看整改态度,上来就按最低罚款标准处罚,反而有点偏离执法的初衷。 后来彭先生把此事发到网上,评论区都炸了! 很多人表示:这也太没有人情味了,3个空油桶临时放门口,没造成任何危害,还主动要整改,怎么就非得罚5万? 那很多地方路边树下都扔着无人认领的空置汽油桶,也没见有这说法。 虽然说空油桶确实算危废,但也得分情况,老板明显不知情,也没造成后果。 最主要态度诚恳,愿意马上搬走,5万罚款对小汽修店来说就是巨款,这处罚力度确实太重了。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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