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那个律师一开始我也觉得他很傻,明明全网讨论的都是狗和人,他却只盯着一把剪刀不放。今天突然有个灵感,一下把这个细节给理清楚了。那他问的可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命运的关键问题。躺在地上的人致命伤和我当事人手上的那把剪刀是不是一致的。如果一致,那就没话说,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都不构成。但是如果不一致,那就完全不是防卫过当的问题了,因为对方并不是赤手空拳而来,而是带着凶器来找我当事人麻烦的。这不再是“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了。我们看热闹的,总喜欢站在道德的高点,说这就是防卫过当,那就是无辜受害。但是决定命运的往往是那些看似可笑的细节,那把剪刀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物证,而是为当事人找到的一条几乎看不见的活路。高手之间的对决,表面上都是烟雾弹。

草原
自卫返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