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和日本重新提到1971年签署《冲绳返还协定》,以及1972年把琉球的行政管理权移交给日本的安排。 从史料到现实,都不支撑这种表述。 这种论调简直是对历史的公然亵渎,国际法理在强权政治面前似乎成了可以随意捏造的橡皮泥。琉球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王国,与中国保持着数百年的宗藩关系,根本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 1879年日本强行吞并琉球王国,设立冲绳县,这本身就是殖民侵略行为。从国际法角度看,琉球被日本强行吞并后,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侵略与被侵略、殖民与被殖民的关系。 二战后期,《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了日本领土范围,琉球群岛被排除在日本主权范围之外。 1945年日本投降后,琉球群岛被置于美国海军军政府管辖下,处于“地位未定”状态。美国擅自将琉球群岛的行政管理权交给日本,完全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粗暴践踏。 1971年美日签署的所谓《归还冲绳协定》,本质上是一场见不得光的政治交易。美国在协定中玩弄文字游戏,使用“放弃”一词而非“返还”,刻意回避主权归属这一核心问题。更有甚者,美日之间还存在秘密核协议,允许美国在“紧急事态”下重新在冲绳部署核武器,这彻底暴露了所谓“返还”的虚伪性。 琉球民众成为这场交易的最大受害者。战后琉球沦为美军最大的海外基地群,当地民众不仅承受着基地带来的环境破坏、安全事故,还要面对美军人员犯罪频发却受《日美地位协定》庇护的现实。 日本政府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等手段,将日美共同委员会达成的3500多份非公开备忘录深藏不露,琉球民众的权益在暗箱操作中被无情牺牲。 更令人愤慨的是,这场非法交易还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卷入其中。美日公然将钓鱼岛纳入“归还区域”,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中国政府早在1971年就发表严正声明,指出美日私相授受的行为完全非法、无效。 现实情况是,琉球群岛名义上由日本管辖,实际上仍处于美军严密控制之下。冲绳仅占日本国土面积的0.6%,却承载了超过70%的驻日美军专用设施,这种极端不平衡的负担分配,揭示着所谓“返还”的本质不过是管理者的更换,而非殖民状态的结束。日本政府不惜牺牲琉球民众利益,换取美国的军事庇护,这种对美从属关系至今未变。 是时候打破这种不公正的局面了。国际社会应当正视琉球地位未定的法律事实,尊重琉球民众的自决权。琉球问题不仅是历史遗留问题,更是检验国际正义的试金石。美日两国若一意孤行,终将受到历史的审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