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位男子是家中独子,母亲在城里帮他带孩子,老父亲独自住在乡下,父亲嗜酒如命

梅姐说法 2025-12-02 23:49:25

重庆,有位男子是家中独子,母亲在城里帮他带孩子,老父亲独自住在乡下,父亲嗜酒如命,每天喝酒跟喝白开水一样,一天能喝两三斤,喝醉了就倒地就睡,前段时间,老父亲因结石住院3天,儿子儿媳因工作走不开没回去看望,老人要求儿子儿媳拿50万分家,以后不用他们管,儿子一听傻眼了,直说自己没能力拿出这么多钱,可老父亲不依不饶,觉得年轻人挣钱就该给父亲,还质问儿子连50万都拿不出,上班的事与他无关。 有个独生子家庭,母亲在城里帮儿子带孩子,74岁的老父亲独自在乡下生活。 这老父亲嗜酒成性,每天喝酒跟喝水似的,一天能灌两三斤,喝醉了就往地上一躺,呼呼大睡。 前阵子老父亲结石住院,儿子儿媳在成都工作,了解情况后觉得不是大毛病,实在走不开就没回去。 这可把老父亲气坏了,出院后要求儿子儿媳拿50万分家,以后不用他们管。 儿子无奈表示拿不出,老父亲却觉得年轻人挣钱就该给他,还指责儿子上班不管他。 其实老父亲心里渴望儿子关心,儿子也表态以后会好好照顾。 这事闹得挺僵,大家心里都不痛快。 老父亲觉得自己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现在老了生病,儿子却不回来,心里又屈又气。 儿子觉得工作实在脱不开身,也不是故意不回去,面对父亲的要求又实在无力满足,也是满心无奈。 这到底谁对谁错呢?难道子女就因为工作忙,就能对生病的老人不管不顾吗?老人要求子女拿钱分家,又是否合理合法呢? 从争议点来看,子女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 儿子儿媳在老父亲住院时,因工作原因没回去,这是否算没尽到义务? 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里说的赡养义务,不只是物质上的,还包括精神上的。 老父亲住院,儿子儿媳没回去陪伴,从精神关怀角度,确实没做好。 但法律也考虑实际情况,他们因工作走不开,并非主观故意不照顾。 不过,这不能成为长期忽视老人精神需求的理由。 就算工作忙,平时也得通过电话等方式多关心老人,了解他的生活和健康状况。 老人要求子女拿50万分家,这有法律依据吗?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没有强制给付的义务,除非父母自愿赠与。 老父亲要求儿子儿媳拿50万,这不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他自己的想法。 子女没有义务必须拿出这笔钱,来满足他的要求。 而且,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曾经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这是一种相互的责任关系,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交易。 老人指责儿子上班不管他,这合理吗? 子女有工作,这是他们生活的来源,不能因为子女上班,就认为他们不管老人。 只要子女在闲暇时间,能关心老人的生活,在老人需要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就不能说不管。 当然,如果子女只顾自己工作,完全不顾老人的死活,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儿子表态以后会好好照顾,说明他还是有赡养老人的意愿的,只是之前可能因为工作原因,没做好。 子女为了生活在外打拼,往往忽略了老人的精神需求。 老人年纪大了,更渴望子女的陪伴和关心,而不是物质上的满足。 有些老人就像这个老父亲一样,用一些极端的方式,来引起子女的注意,表达自己的不满。 子女又觉得工作压力大,没时间照顾老人,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矛盾越来越深。 其实,老人和子女都应该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 子女要理解老人年纪大了,身体不好,需要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就算工作再忙,也要抽出时间陪陪老人,哪怕只是一个电话,一句问候,也能让老人感到温暖。 老人也要理解子女的难处,他们在外打拼不容易,不能一味地要求子女满足自己的所有要求。 双方多沟通,多交流,才能避免类似的矛盾发生。 子女要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不只是物质上的,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 老人也要体谅子女的辛苦,不要过分苛求。 只有这样,家庭才能和睦,亲情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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