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9岁开车的男子和39岁骑自行车的男子因抢道发生口角。最后,19岁的佟某某

代码诗人 2025-08-12 16:51:14

沈阳,19岁开车的男子和39岁骑自行车的男子因抢道发生口角。最后,19岁的佟某某开车撞倒39岁的周某某,还称“没人治你?让00后来治,看你服不服”。 据羊城派8月11日报道,19岁的佟某某驾驶灰色轿车,遇绿灯起步前行时,39岁的周某某为抢时间,欲借红灯横穿公路,双方差点相撞。 佟某某受惊,高声吼道:“这是红灯,你慌什么慌!” 周某某差点被碰,气急败坏,直接回头辱骂佟某某,称“他不懂规矩,大车就得让小车”。 二人不欢而散,佟某某继续朝前行驶,周某某本应驶向其他方向,却不服气,折返回来,沿佟某某行驶方向追赶。 周某某加快骑车速度,追上后直接敲窗辱骂。他自认占理:虽佟某某行驶方向刚跳绿灯,可自己赶时间,对方就该让行。 佟某某则认为:“红灯就是红灯,你忙什么忙?万一出意外,谁担责?宁可缓一分,不抢那一秒!” 双方互不相让,持续争吵。周某某一路追随、辱骂,让佟某某忍无可忍。当周某某把自行车停在轿车前时,佟某某直接驾车撞上去,将周某某撞到路边倒地不起。 此时,佟某某仍不解气,心想“我是00后,都够让着你了,你还追着骂,到底谁对谁错一目了然,你还强词夺理”,便拿手机痛斥对方,直言“你抢红灯、一路追着骂我、敲窗威胁,最后还拦我车,这么横?没人能治你?那让我00后治!” 周围人见局势不妙,生怕矛盾升级,赶紧报警。 民警赶到后,迅速将周某某送医。据警方通报,周某某暂无生命危险;佟某某因驾车撞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网友看法:起初是周某某有错,追骂行为也不妥,佟某某最该做的是报警,提交行车记录仪让警方处理,如今因冲动撞人被刑拘,属实“年轻气盛、经验不足”。 那么这两个当事人在此次事件当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 一、周某某闯红灯抢行,行为是否违法? 周某某在红灯时横穿公路,这种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红灯亮时,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 从人情角度看,周某某可能当时有急事,想赶紧通过马路,但再急也不该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冒险。 他这种行为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还差点与佟某某的车相撞,给佟某某也带来了惊吓,是很不负责任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佟某某飙脏话辱骂周某某,是否需要担责? 佟某某飙脏话辱骂周某某,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这种行为的具体处罚,但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等相关精神来看,这种不文明且带有攻击性的言语行为,破坏了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 想想看,当时佟某某被周某某闯红灯的行为惊到,情绪一下就上来了,冲动之下飙脏话。 但换个角度,他若能冷静些,不被情绪左右,就不会让矛盾进一步激化,大家心平气和地理论几句,或许事情就不会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 三、佟某某驾车撞倒周某某,为何会被刑拘? 佟某某驾车撞倒周某某,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依据《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佟某某在与周某某发生纠纷后,故意驾车撞击,即便周某某无生命危险,但这种故意伤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他当时可能被周某某一路的辱骂和挑衅激怒,失去了理智,可这不是他违法伤人的理由。 他本可以通过报警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选择用暴力手段,现在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真的太不应该,也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麻烦。 大家觉得这两人到底谁对谁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羊城晚报8月11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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