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26岁女子在被丈夫持刀威胁、暴力殴打数小时后,趁其不备冲进驾驶座试图逃离。不料,丈夫见状纵身扑上引擎盖,拍打着挡风玻璃阻拦,而女子在极度恐慌中猛踩油门,车辆在夜色中歪歪扭扭地疾驰而出。仅仅十秒后,汽车在十字路口轰然撞向路边花池,丈夫被甩落在地,肝肾功能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子重伤长期接受治疗。事后,女子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女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女子及其家属不服,认为其是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2017年的春天,某个小村庄里,19岁的曹莹披上嫁衣,成为邻村青年刘华的新娘。两家老人记得,婚礼那天阳光正好,新人脸上还带着青涩的笑容。谁也没想到,八年后这个看似普通的婚姻会以如此惨烈的方式画上句号。 2018年,曹莹和刘华的儿子出生,像无数农村青年一样,两人踏上外出打工的路。 在刘华父亲记忆里,曹莹常抱怨儿子“不讲卫生、挣钱少”,甚至“很少让他进房间睡觉”。 刘母则察觉儿子变得多疑,常念叨妻子认识了女性朋友王某后“经常半夜回家”。 而曹莹向好友王某倾诉时,提到的是丈夫的拳脚相向。 2024年5月20日深夜,曹莹与几位朋友,包括一位名叫王某的友人,一起外出聚餐。 聚餐结束后,曹莹凌晨1点左右回到家中。几乎同时,丈夫刘华也酒后归来。 酒精放大了猜忌,刘华怀疑妻子当晚并非只与王某一人吃饭,认定还有别的异性在场。 猜忌如同导火索,瞬间点燃了刘华的怒火。 争吵从家中开始,迅速升级。 根据后续司法机关调取的行车记录仪和小区监控显示,情绪激动的刘华,竟然手持一把尖刀,逼迫曹莹上车,要求她立刻带自己去找王某当面对质。 在楼下,刘华就对曹莹进行了威胁和殴打。 随后,刘华驾车再者汽车曹莹出发,在行驶的汽车内,刘华的言语威胁和肢体施暴并未停止。 期间,惊恐万分的曹莹曾将他手中的刀夺过,扔出车窗外。然而,刘华随即下车,执意将刀捡回。 巨大的恐惧和颠簸,让曹莹的身体出现强烈不适,她甚至不得不将头探出车窗呕吐,其身体状况显然已濒临极限。 凌晨2点50分左右,车辆终于抵达了朋友王某居住的小区附近。 刘华将曹莹从车内粗暴地拖拽出来,在车尾处继续对她进行殴打。撕扯中,曹莹的下身衣物被尽数毁坏,浑身是伤,连内 裤都没了…… 大约在凌晨3点,刘华站在车外,开始查看曹莹的手机。 曹莹趁此机会,猛地挣脱,迅速钻进了驾驶座,并锁上了车门,试图逃离这个失控的丈夫。 车外的刘华见状,立刻冲上前,一跃爬上了汽车的发动机前盖,试图阻止她离开。 此时的曹莹,没有停车,她启动了车辆,并在行驶过程中急打方向盘。车辆在失控中撞向了路口的隔离花池。 巨大的惯性将趴在车头的刘华甩落在地,身受重伤。 虽经抢救,但最终,刘华还是不治身亡。 随后,曹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逮捕归案,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曹莹痛哭自己也是受害者! 但一审法院认为,当她驾车时殴打已暂停,不存在现实紧迫危险,故不构成正当防卫,且曹莹手机中与婚外异性的暧昧内容,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 2025年3月,一审法院判决曹莹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5万余元。 曹莹及其家人对一审判决不服,遂提起上诉。 2025年10月31日,二审法院组织了开庭。 公诉人当庭指出刘华未持刀指向曹莹、未求饶报警等细节,认为威胁程度不足。 这些说法让曹莹母亲难以接受,曹母质疑:难道要等被刺伤才能自卫? 目前,二审判决尚未作出。 那么,从法律角度,曹莹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本案不应将刘华“蹲在车外查看手机”的瞬间与持续数小时的暴力侵害割裂看待。 刘华此前的持刀威胁、拖拽殴打已构成严重暴力犯罪,且其情绪极不稳定,当他扑上引擎盖阻拦曹莹逃离时,这应被视为之前暴力控制行为的自然延续和升级。 曹莹作为一名长期受家 暴的女性,有合理理由相信,一旦被阻拦,将面临更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伤害。 因此,结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曹莹驾车摆脱的行为,具备防卫或紧急避险的性质。 不过,刘华相对于车辆而言,还是弱势一方,曹莹驾驶车辆时,理应预见到直接驾车冲撞行为可能造成对方受伤等结果,理应保持必要限度。 但是,曹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刘华死亡的结果,倾向于构成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 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避险过当,曹莹的行为均构成了犯罪,但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考虑到本案系情感纠纷引发,刘华如是主要过错方,则依法可以对曹莹从宽处罚。 可见,本案一审法院对曹莹的判罚11年,还是有些过重的,有希望在二审法院改判为较轻刑罚。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