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穿着裙子,戴着假发参加学校运动会短跑比赛,最终夺得了冠军,被人举报后,学校取消了他的成绩和冠军头衔,理由是其做法“违反了体育精神,造成不良影响”。 取消他的冠军头衔是合理的,穿着奇装异服参加比赛确实违反了体育精神。 关键问题,比赛之前为什么没人说他穿着不合适,那么多的监管老师和裁判,眼睛都瞎了,就没有一个人看出问题。 如果他没有夺得冠军,可能就没人在意了,偏偏他夺得了冠军,他的着装就成问题了。 体育精神是公平竞争,强调更高、更快和更强,男生的行为最多是穿衣不当,钻了规则的漏洞,如果以“违反体育精神”取消比赛成绩,理由并不让人信服。 最好的办法是亡羊补牢,这次大大方方承认人家的成绩,以后完善规则,下不为例,不允许再有这种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