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6岁的蒋女士是一位单身贵族,工作稳定、收入可观。上班的某一天突然头脑发昏,准备请假休息,后来同事才发现她晕倒在家,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之后,蒋女士确诊为“烟雾病”需要紧急手术。但是奈何无配偶、无后代、父母早逝,没有任何监护人可以帮她签字手术。最后,找到一位远房亲戚帮忙签字,先完成了手术。 抚快讯室11月2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悉,蒋女士的手术很成功,但是一直还在昏迷中,已经消耗治疗费21万元。由于没有法定监护人,欠下的医疗费则无法清偿,后续的治疗也陷入僵局。 蒋女士是一名单身贵族,有着非常优越的生活条件。如今46岁的她有房、有车、有工作、有存款、有商业险,生活非常优越。唯一遗憾的是,早些年父母离世,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上个月的时候,蒋女士上班时突然感觉头部剧烈疼痛,于是就跟公司领导请假。批准之后,蒋女士回家休息,下午的时候同事尝试联系,但是蒋女士一直失联,同事感觉不对劲,立刻前往蒋女士家中查看情况。 同事赶到蒋女士家中时,推开门发现蒋女士昏倒在屋内,而且神志模糊、无法自主语言。同时感觉不对劲立刻拨打120急救。 被送至医院的蒋女士确诊为脑出血,情况非常危急需要立即手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然而签字需要家属或者监护人才行,此刻的蒋女士,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手机通讯录里也找不到任何直系亲属。 急得焦头烂额的同事突然想到,蒋女士还有一位非常远房的亲戚吴先生,蒋女士的父亲是吴先生的姐姐的儿子,但是关系比较疏远。不过医院还是尝试跟其联系,一开始吴先生也比较吃惊,但是还是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 到院的吴先生不仅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而且还帮蒋女士垫付了3万元手术费用。蒋女士的手术终于得以顺利进行,病情也得到了控制。 然而蒋女士的病情又开始出现反复,被诊断为烟雾病,她又再次陷入昏迷,如今在重症监护,短短一个月时间费用超过21万元,并且每过一天,费用都在持续上涨。 医院财务也联系了吴先生,一直催促他缴费。但是吴先生面对这笔巨额医疗费,也有一定的难处。另外,吴先生并不是法定监护人,不可以处置蒋女士的财产。加上已经垫付3万元,对于后期的费用,自己真的没有把握。 根据调查发现,蒋女士购买的重疾险可以覆盖医疗支出,加上她名下还有存款,但是因为没有合法授权无法动用。现在可以有一个途径,由居委会出面,被授权为法定监护人。 但是保险公司却拒绝,因为没有法定授权,这个流程无法启动。最后,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指定了当地的居委部门,成为了法定监护人。虽然程序比较复杂、繁琐,但是目前正在推进中,希望可以尽快落实,这样蒋女士的治疗就可以无后顾之忧。 目前,蒋女士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希望她可以尽快恢复健康。 1.独居成年人陷入昏迷,名下有存款,如果要缴纳医疗费,谁才可以动用其名下的资产来代替支付? 根据《民典法》规定,当行为人陷入昏迷需要紧急治疗费用支取时,动用其存款支付医疗费需要由法定监护人来执行。法定监护人的优先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居委会等部门。 蒋女士目前重度昏迷中,其医疗欠费已达21万元,其名下有保险跟存款足以支付,但是需要法定监护人来代为支付。因此就需要联系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由其代为操作执行。 2.无配偶、无子女、无父母等监护人,如今重病在床昏迷不醒,相关部门可以指定谁来成为监护人呢? 根据《民典法》规定,无配偶、无子女、无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独居成年人陷入昏迷正在进行治疗时,监护人的指定可以由相关部门来进行。一般会指定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来作为指定监护人。 将相关部门被成功指定之后,就可以对被监护人利益进行财产权益处理,大额的财产处理如存款、房产还需要再经理特别程序。如果程序不正规、擅自取款用于治疗费可能会构成侵权。 看完本案例之后,大家认为居委会可以成功接管吗?不妨评论区里来讨论吧!



用户10xxx88
继续编
本岛路rtyyggv 回复 11-28 14:25
抽你,说错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