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要写小说,就会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酝酿了17年。其实也不是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而是认为,好饭不怕晚。有些东西,时机不到,写出来估计也没有感觉。时机到了,就像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想拦,也是拦不住的。 如果有一天要写小说,我想把自己的故事写进去。 不是突发奇想,是心里揣了很久的念头——像揣着颗没熟透的青果子,攥得太紧要破皮,放得太松怕掉了。 书桌上总摊着本旧笔记本,边缘卷了毛边,夹着半片干枯的银杏叶。 那是去年秋天捡的,当时坐在公园长椅上,风把叶子吹到脚边,突然就想:第一章的开头,或许该从这样的风写起。 可真要落笔时,又停住了。 手指悬在键盘上,像怕惊扰什么似的。 别人会不会觉得,这不过是拖延的借口? 对着空白文档发呆的时候,同事路过会笑:“又在等灵感砸脑袋啊?” 我摇摇头,想起马尔克斯说《百年孤独》酝酿了17年。 不是17年啥也没干吧?他在巴黎街头流浪时,在打字机前枯坐时,那些没写出来的日子,难道不算故事的一部分? 就像种子埋在土里,你不能硬扒开看它有没有发芽——得等它自己拱破地皮,带着露水和泥土的腥气钻出来,甚至等它在某个雨夜偷偷长高一寸,第二天清晨让你看见叶尖的新绿时,心里咯噔一下:原来它早就开始了。 后来试着不逼自己“写小说”,改成每天记三行字。 有时是“今天的云像被猫抓过,絮絮叨叨飘了一整天”;有时是“楼下的橘猫偷了张阿姨的鱼干,蹲在车顶吃得尾巴直晃”;有时啥也写不出来,就画个歪歪扭扭的笑脸。 前几天整理笔记本,突然发现夹银杏叶的那页,旁边多了片今年的枫叶。 红色的,边缘带着锯齿,叶脉清晰得像能数出故事的纹路。 突然懂了,所谓“时机未到”,或许不是等某个惊天动地的瞬间。 是等那些散在日子里的碎片——风里的银杏叶,车顶的橘猫,同事的笑,甚至键盘上落的灰——慢慢在心里攒成一个形状,像拼拼图,拼到最后一块时,你才发现:原来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啊。 现在再翻开笔记本,卷边的纸页上,三行字旁边画了个笑脸,笑脸旁边有行小字: “好饭不怕晚,但饭得先慢慢蒸着,火不能断。” 明天,要不要试着写第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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