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法理难容!
看到年轻女子与7旬老人生女后弃养 的新闻,内心五味杂陈。孩子不是物品,怎能随意“寄存”后一走了之?
今天就来狠狠科普一下:父母的抚养义务,绝不是你想丢就能丢的!
⚖️ 法律小课堂:抚养义务是铁律
1️⃣ 核心法条:这是写进法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白纸黑字明确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更细致地强调,父母不得使未满八周岁的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简单说:从孩子出生到18岁成年,供他吃穿、供他上学、保护他安全,是爸妈 必须做的事,不是可做可不做的“爱心奉献”!
2️⃣ 什么是“抚养费”?不止是吃饭钱!
如果父母不在一起或者一方不给钱,另一方可以代表孩子起诉要抚养费。这笔钱包括:
✅ 生活费:吃饭、穿衣、日常开销
✅ 教育费:学费、杂费、补习费(合理部分)
✅ 医疗费:生病看医生的所有花费
总之,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一切必要费用。
3️⃣ 不履行后果有多严重?
民事责任: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从工资里直接划扣抚养费;还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影响坐高铁、高消费,甚至曝光。
行政责任:公安机关、村委会、妇联等可以介入,对失职父母进行批评、教育、训诫。
刑事责任(最严重!):如果像新闻里那样,长期、彻底地不管孩子,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情节恶劣,就可能构成 【遗弃罪】!这是刑事犯罪,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 以案说法:新闻里的父母踩了哪些“雷”?
我们结合新闻里的案例,看看这些父母是如何违法失职的:
1.“雷区”一:支付费用后就能“甩手”?
案例中,生父最初付了3年钱就失联。这是典型的中断履行抚养义务! 抚养费必须持续支付到孩子成年,付几年就跑路,属于违法行为。
2.“雷区”二:把孩子“寄存”给保姆就能免责?
将孩子交给保姆照料,不等于转移了监护权。父母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持续支付费用、履行关怀和教育的责任。彻底失联,就是赤裸裸的遗弃。
3.“雷区”三:我有苦衷就可以不管?
生活困难、感情破裂等,都不是放弃抚养的合法理由。即使自身有困难,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一走了之。
❤️ 温情与警示:孩子不是选择题
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孩子需要的是温暖的怀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