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不可再生:河南大学礼堂何以在加强保护下被损毁?

青锋看天下 2024-05-03 22:25:10

青锋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称为“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承载了很多“河大人”的青春记忆的河南大学礼堂于五一假期期间发生火灾。据有关报道,已造成大礼堂目前只剩四周的墙体部分,整个屋顶已被烧毁,被火烧过的建筑呈焦黑状,二层几乎已被烧掉的重大损失。一时间,这场火灾引发不少媒体和网友关注与热议,其中不少人为之惋惜的声音在网络蔓延的同时,青锋不能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一具有相当历史价值的全国重点保护建筑,为何会在保护的名义下被损毁?重点保护文物究竟该怎样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发生火灾的河南大学礼堂,原定修缮工期为180天。合同规定, “自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且必须在2024年4月 7日前全部完成”。根据合同规定,这次修缮到发生火灾时,似乎已延期近1个月。对此,不能不问,为何没有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完成修缮工作?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工程延期?

最新消息表明,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的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公安、应急、教育、文物等部门及开封市政府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已开展提级调查工作,那对于工程延期,以及因何延期,是否也应该列为重点调查的问题?

有关报道披露,在河南大学表白墙上的一张“大礼堂周身裹满了维修用的脚手架”的照片上面,挂着醒目的横幅大字:“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加强保护刻不容缓”,“治理隐患保障消防安全”等字样。如果单从这些这些标语看,该校针对大礼堂的修缮,应该有足够的重视,而且,在消防安全方面也相当的认识,但为何在如此高度警示的情况下,会有如此大的火灾发生?

这是否说明,当下某些地方在某些工作上,尚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祟?看似墙上挂着高度重视的标语,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将标语口号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凡事走过场,一旦意外情况发生,比如类似火灾事故出现后,也好为自己推责留下可以推脱的余地?

所以,在初步认定“起火原因疑似为有施工队人员在礼堂内部休息”,或者说已经有苗头断定责任应该由施工单位重点承担,“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的同时,事故调查组是否也应对该校针对此次修缮工作所作的安全消防措施工作来一次拉网式调查,看看该校是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还是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了实际之中。如果不然,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被追究责任后,校方还不能引起足够重视的话,将来是否还有可能在看似足够重视的口号满墙的情况下,再有类似事故的发生?

青锋还注意到,在相关报道中,文物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表示,“(该文物的)直接责任人为河南大学,文物部门只是监管责任,我们会监督他(河南大学)把这个事情处理好,后续的工作做好”。这让人不能不也再问一句,作为监管部门,在文物修缮过程中,应该怎样监管,怎样才能尽到监管的责任,只是在事故发生后,派人到现场表示说自己“只是监管责任”,会监督事故单位把后续事情处理好,而就不需要在事中切实深入一线进行监督,让各个责任单位真正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吗?这样的表态,是否也是官僚主义的一种表现?

人们常说,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河南大学礼堂火灾肯定要对相关责任方追责,但透过这次火灾,是否也应该警示更多单位,如何在各项工作中俯下身子,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那些花花道道,以免给百姓和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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