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分手,男子起诉要回10万元彩礼!法院判了→

半岛晨报 2024-05-17 12:57:55

谈婚论嫁的情侣分手后

彩礼该怎么办?

退还是不退?

据了解,小帅与小美自2016年相识并坠入爱河,两人原计划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就在他们准备登记结婚之前,感情出现了裂痕,最终选择了分手。分手后,小帅要求小美返还彩礼,双方协商未果,小帅将小美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审查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确认小帅曾向小美父亲转账10万元作为彩礼。然而,小美在庭审中辩称,他们曾在自己老家依习俗办理了婚宴,10万元已实际支出,全部用于婚宴开支,小帅也是实际受益人。小帅反驳说,只是趁着过年与小美亲戚聚餐,未举办婚礼仪式。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小帅与小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分手,因此小帅有权要求小美返还彩礼。

同时,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宴席系举办婚礼,但考虑到小美在小帅支付彩礼后组织亲戚聚餐亦有筹备婚礼的性质,举办宴席确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可以从彩礼中进行适当扣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法院酌情判决被告小美向原告小帅返还彩礼90000元。

小美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海口中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海南特区报

0 阅读:160
评论列表
  • 2024-05-18 11:08

    这发财太容易了,早知道我投胎当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