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民政局杀妻后续:村民曝内幕,男子口碑好,女方有新男友
5月14日上午9点左右,湖南娄底民政局门口发生一桩惨案,一名男子手持利刃,当街杀害了面前的女子。
据悉,这对男女是夫妻,事发当日,两人带着手续走进了民政局的大门,准备办理离婚。
只可惜,两人并没有如愿解除婚姻关系,在婚内财产分割的协商过程中,双方矛盾升级,男子情绪失控,掏出刀具,冲着妻子连捅数刀,直至对方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
据知情人士透露,两人都已经步入中年,男子49岁,女子则比他小5岁,今年44岁。
两人在婚内育有一子一女,如今孩子都已长大成人,女儿嫁为人妻,儿子还在求学阶段。
男子早前父母双亡,为了保障家庭的日常开销,他本人十分老实肯干,并将所赚的钱都交给妻子保管。
只可惜,妻子却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就在孩子2岁左右的时候,她竟然抛夫弃子,与他人私奔。
这些年来,妻子几乎没有关心过孩子,男子早已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还曾向妻子提出过离婚,但妻子始终不同意。
男子也没有再娶的念头,一门心思将儿女拉扯成人,于是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就这么一直拖着。
一晃20年过去了,妻子又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也许是和新男友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决定回来与丈夫做个了断。
男子也同意离婚,于是两人相约去民政局,但在路上就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显然,两人在离婚问题上存在严重的分歧。
据村里人透露:两人婚内在长沙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
男子或许觉得,在这段婚姻结束时,他不仅失去了妻子,还可能失去自己和儿子的容身之所。
这种人财两空的局面,对他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离婚当天,妻子竟然带着新男友一同前来,这让他感到非常没有面子。
我们不知道那套房子最初是由谁出资购置的,想必大概率是男方买的吧,当初他深爱着妻子,心甘情愿地将所有的积蓄都交给她保管。
正是出于自己对妻子的忠诚,让他毫无保留地在房产上只写了妻子的名字。
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一套房子象征的毕生的努力和积蓄,现在,这套房子很可能落入妻子和她的新欢手中,他心中的不甘和委屈可想而知。
所以,男子对妻子不是余情未了,而是长久以来积累的怨恨,加上房产的纷争,让他的心头充满了阴霾。
男子行凶后,村民都纷纷替他感到惋惜,一辈子老实勤恳,最后却落得个以命抵命的下场。
虽然男子有苦衷,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
如果遇到了问题,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若是采取极端的方式,只能是害人害己。
这桩惨案也给大家都提了个醒,千万不要去贪图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对夫妻曾真心相爱过,可一旦翻脸无情,便是两败俱伤。
在这场纷争中,没有真正的赢家,最可怜的是他们的一双儿女。
母亲被残忍杀害,父亲也身陷囹圄,孩子们从小就没有母亲的疼爱,如今父亲也成了犯罪分子,这对他们的婚姻和事业都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
想必男子如今也后悔了吧,为了一套房子,为了一时的怨恨和不甘,他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真的值得吗?
为该男子签轻判联名状
必须的杀 支持杀这种女人 男子判无罪
杀就对了
这样的女人早该杀
带着情人来找丈夫离婚这不是在找死么
爷们,起码给孩子保住房子了
如果文章描述属实,女的要离婚为什么还要把房财带走,死不足惜
该杀,
支持男子不死刑
死就对了,房子归俩孩子
建议法院判个无期徒刑算了,因为被害人有重大过错
应全灭了,这情人也该死!
这种渣女死20次都不过分
婚姻存在期间购房,房子不是写谁名下就是谁的,属于共同财产,男的估计是想要她净身出户
杀无赦
还是单身好
这样的女人:活该!!!!!
男的不会判死刊,请个好律师,毕竟女方有错在先,这是属于情绪激动杀人,最多判二十几年,
一死一牢狱,可怜了还有个上学的孩子,男人难人有很多苦压抑在内心,死女人离婚敢带男人一起去,证明她早就越轨了,可惜这个男人只送走了女人,应该连女人带来的男人一起送回老家,估计是死缓或者是无期徒刑
杀杀杀
支持法院轻判
激情杀人,不会判死刑
希望那些不守妇道的捞女引以为戒。生命只有一次,命没了你要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了。
男的判个无期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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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男的留下干嘛?[得瑟]
酌情,但最低判无期,毕竟杀了人,法网无情,以正视听
水性杨花的女人 死了真是活该 已经跑了20年了 房子名下都是她一个人的没有老公名字 是谁都受不了
女子死不足惜
这种女人必须杀,总以为别人的忍让是无底线的
我有言在先,“无绿不成书”,对吧?哎……
这里有一段矛盾,既然妻子早都出轨了,后面怎么可能还给她钱,还给她买房子,如果真是这样这个男人也太傻了吧
女人太笨,又自私,死了不可怜!
如果真的,这女的是自己作死
放心吧,男的最多死缓改无期,法律也不外乎人情,男的动机可悯,而女的在整个事件中也存在重大过错,所以死不了!
死有余辜
她能这么做不是孤立的,有没有家教的原因?男人做事不到位,团团圆圆是美德
该杀,这就是贪得无厌的下场!
一夜夫妻百夜恩,有必要弄成这样吗!我当初离的时候她说房产写给她,我也毫不犹豫地签上名了,人生总会有底谷期,几年过去也慢慢走出来了。
自古奸情无善终,!!!!!
二十年不回家,也拖着不离婚,你想咋就咋,这下把自己玩死了吧,告诉你们多少遍了,别欺负老实人,就不听
打官司就是拖死你
杀得好!不安分的女人
这样的女的早就该死了
自古奸情出人命,有些人就不信!
这种女人该杀
女人过错再大也不能杀呀,现在孩子怎么办?
这女人该死!
杀女的不解气,最好连那男人一起干掉!
至少.房子可以留给子女了.否则就全便宜别人了
自古奸情出人命
咋还留了一个呢[思考]
破坏别人家庭婚姻的人该杀,出轨背叛婚姻家庭的人该杀。
死得不冤阿!
一时冲动了,来我们医院做个检查,精神可能有点问题[得瑟]
夫妻双方到这种地步,无非都是过错方变本加厉的刺激导致的
男的离婚受到背叛,还一无所有的话那还不做出过激行为才怪。
可怜的男人遇到小潘
法律怎么解决
活该后期的
我就搞不明白,那女人跟别人跑了20来年,这20来年男人还把所有钱给那个女人管
我们村也有一个,女的拿着男人的打工赚的钱,跑了,在外面又生了一个,好像过得不好想回来,男人不同意!!!想当时离婚,男的出门打工,车票钱都没有!!
这女的欺人太甚
这小编写的一是个长篇小说,这的分几段了
恢复通奸罪。挽救无数人的生命,无数人的家庭。
只要发生凶杀案,被害人十有八九都不是好鸟
杀人偿命
这样的女人该杀……这女人是祸水……
是个男人
男的早就准备好了要杀了这坏女人!不然怎么会带刀![点赞]
婚外情必须要立法
交给法律处理,能保障男方吗
为了小孩,,我也会这样
这女人该死,抢走财产连孩子都没了安身之处,男人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才激情杀妻。!!!
古有杀鸡取卵,今有杀妻留房。智商还是在线的,是个男人!佩服你!
家庭问题也不能一味说男的不对,反而很多都是女的先引起来的,不说多。最起码各占一半。
不错
干得漂亮[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应把新男友一起杀了
贪得无厌,该杀
不要欺负老实人!老实人急眼了会杀人的
我也觉的事不可违 但出于对儿女的考虑本份老实的男人给儿子拼了一套房 这里无所谓的对不对,说的属实的话这女真的无可救药绝对拿房子走人 普通百姓赚套房子容易吗 挺赞同父亲的做法 没办法这就是普通人的无奈 必须取舍 个人看好勿喷
如果不杀,谁能保证法律手段能取得他想要的结果?大概率是房子要分割出去一部分吧
她的情人为什么不一起送走,留着过年啊。
但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 对方逼死人就要准备承受别人的反击懂不?
如果能有立功表现,可免死
是从女权得到尊重后,出轨例旺盛,不过死的也多。
猪笼是个好东西啊,没了这个,如今的女人真的把天都翻了,自己要啥没啥还要这要那,把偷人当消遣,还是古人有先见之明,女人敢嘚瑟
连同她的野男人一起杀掉才算完美。
一刀致命的话就是死缓、多刀的话如果家属不签谅解书的话,基本死刑、签的话死缓
所以我一直说广西那男的幸好冷静,不然三个孩子都不是他的早就要灭门了
44艸就试弑?
正常
愿天下所有出轨的男女都一样的下场
积蓄交你,房产写你名,离婚当天还带新男友来,换你你能不气吗?
值
这样也好女的死了 房产遗产归子女 比女的全带走给别的男人花好多了
这种情节应该可以从轻处罚
只想说干的漂亮,宁愿一起死,也不能让她一个人过的潇洒,这男人真的太憋屈了,两个人都死了,房产还可以留给儿子
这名男子杀人是不对的 给个民事责任吧 至少也是为自己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