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不照顾晚期患病父亲,还告哥哥与母亲放弃治疗,目的是搞钱?

游南海 2024-05-11 21:39:24

​题记:父亲病重期间,女儿在干嘛呢?

作者/南海看云

有时候,人真的有点难以理解,有些人心态不正,总想方设法的去伤害他人,甚至不顾亲情,做出一些让人想不到的事情,着实让人大吃一惊。

上海一肺癌晚期老人到了生命最后,2个儿子在旁边却选择不抢救,眼睁睁含泪看着父亲去世,后来女儿知道情况后,悲愤的她将母亲和哥哥告上法庭,索要近22万赔偿,想不到是,法院裁决竟出人意料?(来源:网上综合新闻)

晚期放弃治疗有错吗?

上海的孙某和王某,原有平凡幸福的家庭,育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男子一个女子。

一天,孙某感觉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肺癌晚期,之后通过手术孙某切除了左上肺,但效果不好,一个月后再到医院,医生告知:病人发现癌细胞复发和转移,时日无多……

医院出具一份《病情告知及授权委托书》,几天后,孙某出现了病危,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

医生建议,不要浪费钱了……。孙某两个儿子以及老伴儿商量一下,向医院表示不再对孙某进行任何有创的抢救,并在《放弃有创抢救同意书》上签了名字。

之后,孙某病情再次加重,后于12点钟左右,孙某停止了呼吸。

女儿不出席葬礼还告母亲与哥哥索要近22万

需要办理葬礼,两位哥哥通知妹妹,不料这妹妹不仅没来参加父亲葬礼,反而把哥哥和母亲告上法庭。

法庭上,女儿小芳情绪激动,她认为:母亲和哥哥们擅自放弃对父亲的抢救,不仅剥夺了父亲生存的希望,还伤害了她作为女儿对父亲的深厚感情。自己作为家中一员,对于父亲的医治有知情权,但当时母亲和哥哥却剥夺知道的权利。

小芳提出,母亲以及两位哥哥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精神抚恤金21万9千元。

这次法院判决算公道

可母亲和哥哥却不认可,哥哥说,在父亲病重时候,一直尽力为父亲提供最好的治疗,父亲病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是出于对父亲痛苦和尊严的考虑,为了让父亲能够安详地离开这世界而做出选择。

法院调查,审理,在孙某的救治过程中,由其儿子和老伴儿做为近亲属代替自己(病人)作出的医疗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子女有权利在孙某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下代为作出医疗决策。

法院驳回阿芳的诉讼请求,阿芳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之后法院仍然维持了原判。

网友:这女人生财有道啊

​我是一个主任医师,几十年里见过许多生死离别,遇到看不好的病就直接给家属说:就是用金子推成山也不回来的,病人要过,家人也要过;是否继续治疗,你们自己权衡利弊取舍,如果病人每天过着生不死,病人就是受罪。

​有的病就是要命,有钱也救不了命,痛苦的多活几天,不如体面的离世,再说哪有亲人不希望自己的亲人活着呢?人的平均寿命就几十年,国外法律支持安乐死,减少死前痛苦,让病人有尊严的去世。我国也应该立法允许安乐死,病无法治好迟早要死,何必痛苦不堪受尽折磨而死。

​父亲死活不重要,重要的是讹诈哥哥几个钱,还非要罩上孝女的名头,真正注重亲情的正常人,最多抱怨几句,毕竟在这件事情上,她的哥哥和母亲并没有大错,告上法庭,索要赔偿,就说不过去了吧?

​他父亲住院期间她人在哪儿?就算不能守在身边,有没有经常了解父亲的病情?如果她经常参与到父亲的病情中,就不需要母亲和哥哥告诉她,她也能知道,反之就是纯粹的嘴巴孝女,鄙视之。

​这说明这女儿去医院看望父亲没有几次。实际上就是一种假孝,真搞钱的目的。要求她的哥哥赔礼道歉,还能博吃瓜群众的同情,但是要二十多万精神赔偿金就是明显的弄钱了。

​以孝之名,行讹诈之实,实属可恨。这是一种恶,看上去是为亡者着想,是尽孝道,但亡者已经是晚期需要外部机器辅助维持,再多手术也未必能改善,反而增加亡者痛苦,有的时候给亡者体面的离开也是一种孝。

……

@南海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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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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