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冬泳,城管也要管?重庆壁山区,有市民与城管发生冲突。城管制止冬泳行为,但市民认为城管管不着,并顺手把一个城管拉入水。
有人认为,城管管的事太多了,冬泳纯属于个人爱好,冬泳爱好者身体好,冬泳已经习惯了,城管不应该管。
当事人认为,这片湖是公开水域,也不属于饮用水源,他已经在这里冬泳十几年,他不理解城管的行为。
其实,这事真不赖城管,也不能说这事城管管不着。城管负责城市日常管理和秩序,尤其是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如果出了问题,那自己要承担责任。
所以,城管劝阻冬泳者,是基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他们有权劝止。
当然,如果劝止他们不听,那么冬泳者都是成年人,就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冬泳涉及到当事人的安全问题。虽然冬泳者自认为游泳技能很高,对自己很自信。但是,万一发生危险,负责这个片区的城管能不承担责任吗?
城管也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有人说,城管关心的是不要自己管辖的区域内出事,而不关心他人的死活。
这个观点过于尖刻了。城管的责任,就是要对管辖区域内市民的生命负责,怎么说他不管他人的死活呢?如果不管他人的死活,他还管你冬泳做啥?
相反,我认为这位冬泳者的做法不妥。别人不让你在这里游泳,那么作为市民,遵从管理就是了,因为别人的劝说,是一种好意。
而这位冬泳者,不但不听,反而把一个城管拉入水,这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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