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女子将车辆送到汽修店做常规保养,汽修店老板将她的车开出去,发生了事故,直接将车辆撞到报废,女子要求老板赔偿38000元。可老板却认为自己开车出去只是为了试车,并且这场事故对方车全责,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他反过来提出的一个要求,让女子愤怒不已。
2025年5月28日,赵女士想起自己的爱车该去做常规保养了,就联系了自己的好友黄先生,让他帮忙把车子开到汽修店去。
黄先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将车开到了一家汽修店里,放在店里进行维修保养。
维修店老板提出试车是必要流程的说法,其实站不住脚。按照《民法典》规定,汽修店收车后就有保管义务,把客户的车开出去本身就违规了。就算试车真是为了检测异响,也该在店里提前和车主沟通清楚,而不是擅自开上路引发事故。
赵女士要求的赔偿其实有法可依。类似事故中,车主除了修车费外,还能要代步费、误工费这些间接损失。像之前佛山有人撞了路虎被判全责,车主修车期间租车的费用,法院就支持了合理部分的赔偿。具体金额可以找第三方评估,不是老板说免就能免的。 老板把责任全推给肇事方的做法更不靠谱。律师分析过,就算事故是别人全责,汽修店该赔的照样得赔。这就像你寄存的东西被弄坏了,保管方总不能说“小偷全责你找小偷去”吧?店里该做的,是配合赵女士找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理赔,而不是甩锅。
其实赵女士还算克制的。真要细算,车辆报废的折价、代步车费、处理事故耽误的工时都能主张。江西就明确过,误工费按实际收入或行业平均工资算,代步费也得参照市场价。所以说这38000元赔偿真不算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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