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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大姑姐看到自己的弟弟离婚后,把侄子的兴趣课全部停了,还带着新女友四处游

河南商丘,大姑姐看到自己的弟弟离婚后,把侄子的兴趣课全部停了,还带着新女友四处游玩。于是,她当街拦下弟弟和女友,不让他们上车,更不让他们进家门。网友们称,这样的大姑姐能处。

据头条新闻6月23日报道,男子最近有点早出晚归,心不在家里,妻子早就发现了,只是没有说明,想给对方一个机会。

毕竟两个人还有一个爱情的结晶,就是他们可爱的孩子。如果两人轻易分开,孩子孤苦伶仃的,该怎么办呢?

跟着妈妈,缺失父爱;跟着爸爸,缺失母爱,实在是不忍心就这样草率地和老公分开,于是妻子还是忍受着内心的痛苦,给男子改过自新的机会。

可是对方不这么想,他觉得现在的婚姻生活就是牢笼,让他活得不够痛快,所以一根筋地要离婚。

于是妻子向男子提出了离婚,对方也毫不在意地签下了离婚协议,顺理成章地“放飞自我”。

随后,男子就开始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每天带着婚内就结识的女友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游玩。

带女友游玩是要花钱的,买新衣服、新手表、新手机,都需要花销,这就让男子的经济开始缩水。他没找两人花销大的原因,而是直接停掉了自家孩子的兴趣课,这就惹得大姑姐不满意了。

大姑姐之前对弟媳很满意,对方每天下班都会辅导孩子学习,还会在家做好晚餐,等着弟弟回去吃饭。但自家弟弟不珍惜,总觉得这样的生活枯燥无味,要去“尝鲜” 。

大姑姐曾多次帮弟媳讨要说法,上门劝弟弟不要辜负他们母子俩,看弟弟执迷不悟,还直接上手捶打他,且不止一次,可弟弟还是不改,简直像“扶不起的阿斗” 。

弟弟背着姐姐和妻子离婚,这让大姑姐痛心。在听到弟弟把孩子的兴趣课都停了,只为有更多钱陪新女友玩耍,她实在无法容忍,在大街上拦下这两人,让大家见证这个不听话的弟弟和扰乱别人家庭的女子。

大家看了后纷纷围过来,拿起手机拍摄,一边指责男子和他的女友,一边为大姑姐点赞,说她是正能量,就需要有这样的人为受了伤害的孩子和妻子发声。

大姑姐挡在车门前,不让女友上车,她看不惯对方的浓妆艳抹、举止做派,对方仗着是男子女友,也开始对大姑姐还嘴 。

显然,大姑姐气场逼人,对方不是对手,这时弟弟发话:“这不是你的车,你干嘛阻止她上车?”

大姑姐让弟弟赶紧闭嘴,质问他干的好事,为啥把孩子的兴趣班费全停了,“你这是做父亲的人吗?孩子可是你的未来,你就忍心让他的前途毁在你手里?”

男子此事无地自容,只想赶紧走人,自己可以走,可女友被围堵,两人想一起走难上加难,别说开车,丢下车步行离开都难。大姑姐就是要向弟弟讨要说法,不给出明确答案,就和周围人把他们团团围住,想让弟弟醒悟 。

“你可以另外找女友,重新开启新生活,没关系,但孩子你得管,你是他父亲,未成年时你有抚养义务,不能只顾自己开心快乐,耽误孩子!”

大家对这样的大姑姐很敬佩,弟弟做错事,她不护短,以事论事,又爱护侄子,真的顶好,看到的网友都给她竖起大拇指 。

一、弟弟离婚后停掉孩子兴趣课费用,是否违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指出,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所以,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变,兴趣课费用若属于合理教育支出,弟弟停付涉嫌违反抚养义务。

如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教育费用承担有明确规定,弟弟违反约定或判决停付则违法;若没有明确约定,需结合费用合理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判断,但无故停付大概率违反抚养义务。

二、大姑姐当街拦下弟弟和其女友不让上车进门,是否违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且侮辱罪一般告诉才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因此,如果大姑姐只是短时间阻拦并言语指责,未限制人身自由或实施侮辱等过激行为,一般不违法。

若长时间阻拦不让离开,可能涉嫌非法拘禁;若有言语侮辱、人格贬损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