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自媒体平台纷纷援引律师观点对大连工业大学加以谴责,其理由大致如下:其一,不可将个人隐私与国格相捆绑,况且偷情算个啥,而且个人行为不能代表国家,开除的理由并不恰当;其二,女主属于弱者,不管存在何种问题,都不应被道德绑架,不应被上纲上线;其三,出轨属于个人问题,女主有自己的性权利,不应遭受网络暴力,即便犯错也是自家孩子,是一个生命;其四,应当惩处施暴者“宙斯”,而不应惩戒自己的孩子;其五,学校开除学生缺乏法律正当性,大连工业大学存在过错。 网民在评论区呈现出一边倒支持大连工业大学的态势,理由为:其一,长时间旷课理应按照校规予以开除;其二,个人行为也会对国家形象产生影响,损害广大正直女性的形象,是民族耻辱;其三,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渣男与渣女都应受到谴责;其四,学校也是行为主体,有权做出处罚决定。其五,中国律师群体超75万人,引用个别律师观点没有代表性,哪个行业里还没有几个渣。 究竟是媒体惩强扶弱、彰显正义,还是广大网民爱国爱家、替天行道呢?每个中国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和发言权,您的观点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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