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这次事件,摆明了就是告诉储户一个态度! 你储户存进来的钱,是存在银行,但是如果是员工个人行为导致储户的钱没了,那银行是不会负责的,你要投诉或者上法庭,可以,你自己取证去! 这和明抢是没什么区别了。 银行难道不是你们这些员工组成的吗?虽然他是一个系统一个体系,但是没有这些员工的操作,银行能够正常运行下来吗?现在你们内部的员工出了害群之马,你想到的不是解决你们内部的错误帮储户挽回损失,反而责怪起储户来了,那意思就是说这些储户错了,不应该把钱存到你们银行了? 这样的强盗逻辑,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能发生,真是叫人无语! 照这样的逻辑,那就是告诉大家以后不要把钱存你们银行了,如果出了事是概不负责的。 要我说,只要是存进你们银行的,只要储户有存款的凭证,你们就得为储户存进去的钱负责,至于你们内部的员工问题,你们自己去解决! 难不成以后我们储户去存款,我们还得对你们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人品道德都先做调查? 大家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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