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从性质上说就是一所境外高校,不应该出现在统招目录中,应该按境外高校渠道和程序进行招录。
在国外注册,完全在国外办学,全英文(马来西亚官方语言)授课,资源与国内厦门大学几乎毫无关系,学生不可能日常使用厦门大学校内资源。这种妥妥的国外高校,怎么会聘在国内高考统招目录里?
出了事学校、教育部门两边都委屈,觉得这完全是学生的问题。可是你在表述上本来就没有做到在各个位置的一致性啊!
志愿填报页面是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关口 却没有任何分校信息,只注厦门大学,考生当成本部填报固然有疏忽,也是正常范围的疏忽。16名高分考生误填,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而学校和教育部门的“疏忽”,如果是故意为之,可以称为有意误导了。如果是无意的,一句道歉,表示以后改正不也是最起码的要求吗?然而却都在那里装无辜,还要把责任全推到考生身上,这就不厚道了。
因此,作为马来西亚分校这种境外高校,应当走单独的申请程序进行填报,而不是鱼目混珠,塞进普通高招系统混淆视听。
大家对这种境外高校的申请渠道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