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蒋大为的情人,他欠我90万不还,有欠条当证据!2004年,一女子自称是蒋大为的情人兼经纪人,将蒋大为告上了法庭,索要蒋大为拖欠的90万“演出介绍费”! 信源:中新网 1990年代末,蒋大为的演艺事业一度起伏不稳,演出机会有限、收入不稳定,姚曼看到了潜力与机会,主动介入,成为蒋大为的经纪人。 她利用自己广泛的人脉资源,为蒋大为争取了众多商业演出机会,演出出场费显著提高。 尤其是在1999年春节联欢晚会上,蒋大为登台演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不仅让他再度翻红,也让姚曼的商业眼光得到了充分体现。 随着职业关系的紧密,姚曼与蒋大为的关系逐渐从合作延伸到私人情感。两人开始交往,表面上是情侣,实际上也是利益捆绑。 姚曼投入大量精力与资金,为蒋大为的事业铺路,她在演出谈判、宣传策略、资源整合上无所不至,甚至不惜动用私人关系和资金支撑他的事业发展。 有一次,姚曼陪着蒋大为整理即将出国演出的资料,看到他手中账单上那一笔笔汇款,她心里像被针扎一样。 她忍不住开口:“蒋哥,你每次赚的钱,大部分都寄给你国外的家人,可你有想过我吗?我为你的事业付出了多少心血,却连最基本的回报都看不到。” 蒋大为微微皱眉,语气温和:“姚曼,你知道我心里也有你,你在我身边,一直帮我打理一切,可这是我不能放下的责任。” 姚曼听了这话,心中却不是释怀,而是更深的焦虑。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但眼里的失望和愤怒已经无法掩饰。 她压低声音,几乎是恳求地说道:“我对你是真心的,我希望你能把我放在你生活的中心,而不是总是把最重要的东西给别的地方。 如果你真心想和我在一起,就应该做出选择——离开她,彻底和我在一起。” 蒋大为沉默了,心里五味杂陈。他明白姚曼的期望,也知道她的付出有多么巨大。然而,家庭和责任像一根无形的锁链,让他无法轻易作出决定。 姚曼看着他的沉默,眼角的泪光闪了闪,她深吸一口气,语气坚定:“蒋哥,我不想再只是你生活的一部分,我想成为你的全部。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但蒋大为对此并未表态,只是维持两人之间的暧昧关系,这让姚曼感到不安与愤怒。她觉得自己既为他事业操心,又在感情上投入深厚,却始终无法得到承诺。 心理的不平衡,让她萌生了通过金钱来弥补心理落差的想法。于是,姚曼向蒋大为提出明确要求:她希望得到90万元的“补偿”,作为对她付出和努力的回报。 蒋大为拒绝了姚曼的要求,他认为这种补偿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双方的法律关系。然而,姚曼并不甘心,她决定用威胁和舆论来施压。 姚曼找来了两名强壮男子,试图通过胁迫手段让蒋大为签下欠条。她相信,只要有了欠条,自己就掌握了对蒋大为的绝对话语权,可以借机要求更多,甚至撼动蒋大为的名誉与公众形象。 在强大的心理和身体压力下,蒋大为签下了90万元的欠条,但他在日期上暗留手眼,将借款时间写成两年前,而那段时间他正身处国外。这一细节最终成为案件逆转的关键。 签下欠条后,姚曼并未得到任何实际资金。她选择将欠条曝光,向媒体宣称自己是蒋大为的情人,并声称蒋大为欠她90万不还。 她希望通过公众舆论施压蒋大为,让他屈服于自己的要求。 姚曼利用媒体报道,制造出舆论效应,试图让蒋大为在公众眼中失去信誉,从而迫使他支付欠款。她自认为自己聪明机智,手段高明,完全掌握了主动权。 姚曼没有预料到蒋大为的反击策略。蒋大为通过法律途径将她告上法庭,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欠条上所写的日期正是蒋大为在国外的时间段,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份欠条不具备真实性。 法院认定,姚曼在签署欠条过程中存在胁迫行为,所谓的“90万元借款”并未真实发生,属于诈骗行为。姚曼因诈骗罪最终被判入狱五年。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在酒店发生关系,情人睡醒一觉后,发现男子没了呼噜声,判断男
【10评论】【18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