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生完孩子,住进月子中心,费用24800,刚住了了5天,月嫂把宝宝

王哥说世情 2025-09-19 12:25:10

河南郑州,一女子生完孩子,住进月子中心,费用24800,刚住了了5天,月嫂把宝宝衣服脱了,坐到走廊给宝宝晒太阳,走廊窗口大开,冷风嗖嗖,家属阻挡,让把孩子肚脐挡一下,月嫂不让,说这是正常,万万没有想到,2小时后,宝宝着凉,拉稀吐奶,合并感染昏睡,叫不醒了,医院急救,宝宝被送进了ICU,女子找月子中心理论,月嫂推责,说是宝妈要求给孩子晒太阳,女子气愤难当,直接甩出证据,月嫂傻眼! 魏女士的宝宝,被送进了医院,因为受凉,合并细菌感染,因为病势太重,送进ICU救治,魏女士流着眼泪,后悔住进这家月子中心。 原来,魏女士就要生产,她早早定了月子中心,费用24800元,希望自己和孩子能得到最好的照顾。 到了生产的时候,一切顺利,宝宝呱呱落地,母子平安,魏女士很快带着宝宝出院。 医生叮咛,宝宝黄疸有些偏高,要她多给宝宝晒晒太阳,这样就能尽快使黄疸褪去。 魏女士记在心里,抱着宝宝,在8月27号,住进了月子中心。 魏女士将医生的话告诉月嫂,说要宝宝多晒太阳,月嫂满口答应,她们见得多了,一定会照顾好孩子。 可是,魏女士的婆婆放心不下儿媳,还有宝宝,那么的柔弱,无论月子中心服务多么周到,毕竟都是外人,不会真心心疼自己的家人。 婆婆留下,陪着儿媳,她每天看着宝宝,心里才能安宁。 刚开始的时候,月子中心的服务令魏女士十分满意,无论是照顾自己,还是照顾宝宝,月子中心都做的十分周到。 可是,到了第5天的时候,宝宝出了事情! 原来,8月31号早上,大概有9点多,魏女士正在休息,突然看到月嫂把宝宝衣服全部褪掉。 婆婆急了,赶忙问她,你不护肚脐吗?月嫂满不在乎: 没事,这是正常晒太阳。 只见月嫂来到走廊,把鞋一脱坐到地上,这会是早上9:53分,走廊窗户大开,已经立秋,吹的冷风凉嗖嗖的。 到了中午12点多到1点左右,宝宝哭闹不止,开始拉稀,月嫂嘴里还说着,孩子可能是着凉了吧。 到了9月1日凌晨,魏女士给宝宝喂奶,可是宝宝吃了之后,开始大口吐奶,吐的到处都是,魏女士赶忙呼叫护士。 谁知护士和护士长来了,依旧说这是正常,还要留下继续观察,到了晚上10点,宝宝的情况越发严重。 魏女士叫宝宝名字,宝宝紧闭双眼,时不时发出呻吟声,仿佛十分痛苦,呼吸困难,鼻子嘴巴被奶呛住。 魏女士再也不想听月子中心的阻拦,赶忙送孩子到了医院,医生发现是着凉合并细菌感染,孩子病势严重被送进了ICU抢救。 魏女士嚎啕大哭,多亏在最后时刻坚持送孩子进了医院,不然后果难以预料。 如果听了月子中心的话,再观察观察,宝宝恐怕就会……魏女士越想越怕。 宝宝在ICU经过治疗,这才渐渐恢复了过来,后续还得继续住在普通病房,进行持续治疗观察。 万幸的是,宝宝终于缓了过来,魏女士坚决去找月子中心讨要说法。 谁知他们不承认有错,只顾一味的推卸责任,月嫂说是宝妈要求她给孩子晒太阳的。 魏女士火冒三丈,对方睁着眼睛说着瞎话,魏女士说,如果是我同意要你把宝宝光 溜 溜抱到外边晒太阳,我就出门被车撞死! 再说宝宝奶奶每次都说,要你们给孩子盖住肚 脐,而你们每次都说没事没事,小孩子耐热可以给晒晒。 记者询问月子中心,这种给孩子晒太阳够专业吗?谁知月嫂态度强硬: 在一定情况下就是这么晒得! 负责人赶忙回答,我们平常并不是这样做的! 魏女士拿出监控拍下的照片,月嫂脱了鞋子,盘腿坐在走廊地上,孩子小小的身体,光 溜 溜 搁 在她 腿上。 最终,双方经过调解协商,月子中心负责人向魏女士道歉,并将当时的月嫂进行了更换。 关于赔偿,双方也进行了协商,最终月子中心的费用给予了免除,孩子住院期间的费用也给于了赔付。 魏女士是新手妈妈,为了孩子已经哭的双眼通红,建议要坐月子的新手父母,千万要选择更加专业,责任心强,管理到位完善的月子中心。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魏女士与月子中心签订了服务合同,月子中心有义务提供专业、合理的护理服务。 但月嫂的不当护理行为,褪去宝宝衣服晒太阳且未做好保暖措施,导致宝宝着凉合并细菌感染。 月嫂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护理服务标准,构成违约,应当对魏女士因此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月嫂在给宝宝晒太阳的过程中,没有采取适当的保暖措施,存在明显过错,给宝宝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因此月嫂及月子中心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王哥说法 学法律,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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