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消息一出来, 直接震住太给力了! 全国人大代表刘辉提出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刑法,生产销售“毒食品”犯罪的可以判死刑,九成家长都支持。 但得说句实在的,现行刑法其实早有死刑规定,要是毒食品致人死亡或情节特严重,就能判死刑。可为啥还有人敢铤而走险?关键是违法成本没痛到骨子里,加上监管难盯紧那些隐蔽的小作坊、网红私厨[__LINK_ICON],商家总觉得能蒙混过关。 光靠死刑威慑还不够,得搭上个“组合拳”。像静宁搞的“红黑榜”就很管用,曝光整改一批,投诉量都降了[__LINK_ICON]。真该全国推广这种信用惩戒,再配上“一犯事就罚到倾家荡产、终身禁入”,才是真的断了念想。 你觉得光有重刑管用,还是得配上这种全链条监管才靠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