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辈子要送多少次别? 凌晨四点,村口那盏路灯先回答了。 它把94岁的老周影子拉得老长,长得像一条时光隧道,一头连着现在,一头连到1938年。 那年,他和阿贵在这儿分吃一颗糖。 今天,阿贵要“搬走”,搬到山那头的墓园。 老周早上五点就起床,自己刮了胡子——手抖,刮出三道血口。他对着镜子骂:“你慌什么?他又不是第一回走。” 是啊,八岁那年阿贵被他爹拎去外省逃荒,他站在同一个路口,哭着喊“你早点回来!”; 十八岁那年阿贵参军,他仍旧站这儿,喊“你活着回来!”; 后来,阿贵真活着回来了,却带回来一口棺材般的沉默——战争把他左耳留在缅甸。 老周没问,只递过去一杯白酒。 再后来,他们一个娶妻,一个嫁女;一个丧偶,一个丧子; 日子像村口那条河,把该带走的都带走,把该留下的也带走。 只剩两颗老牙,还在夜里对坐,啃花生,数星星。 直到昨天,阿贵先“下车”。 老周听完电话,只“嗯”了一声,然后翻箱倒柜找外套——一件补丁中山装,1956年阿贵陪他在县城裁缝店一起挑的。 他把它抖了抖,像抖开一张发黄的合影。 夜里三点,他抱着衣服坐在床沿,对黑暗说:“兄弟,最后一次,我得送你。” 出殡队伍远远出现,鞭炮像一串不肯落地的惊叹号。 老周突然往前蹭两步,整个人杵在路中央。 像一棵被岁月劈了叉的老树,硬挡在生死之间。 他抬手,敬了一个歪歪的军礼,嘴里没出声,唇形却分明: “到那边,记得把左耳找回来,我还欠你一句悄悄话。” 灵车经过,带起一阵风,中山装空荡荡的袖子被吹得鼓起,像阿贵回头拍了他一下。 老周脚下一软,却笑出满脸褶子:“慢走,这回我不哭了。” 人拿什么抵抗时间? 不是水泥,不是墓碑,是路口那个不肯走的身影。 94岁,他送走的何止是一个发小, 他送走的是自己的童年、自己的恐惧、自己的“以后”。 可就在今天,他第一次发现: 原来“以后”不是一条绝路,是一条可以回头的路 只要你愿意站在路口,把告别变成重逢的预告片。 所以,别怕送别, 真正被送走的是遗憾, 真正被留下的是故事。 老周转身,一步一步往家走, 背影越来越小, 却像在给整个世界打底色: 别怕,只要我还记得,你就永远有来路。 ——94岁,他站在路口, 只为把童年再送一程。 [原创文章,图源网络]
公司把有磨模具绝活的老周开了,还扣着工资不给,结果老周一通市长热线,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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