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诉讼离婚失败,能不能当庭申请房产保全? 第一次开庭审判官问我是不是第一次诉讼离婚,我答是的,有可能法官判决不准离婚,担心被告在案子结束后便卖房产,所以想当庭申请房产保全,不知道行不行? ------------------------------------ 这个不可以的。 你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过程当中甚至说法院判决以后如果认为你们不符合感情破裂,不准你们离婚。这个时候法院通常不会批准财产保全。判决以后更加不会批准。 因为如果不离婚就不存在财产分割的情况,就不需要处理财产保全。 正常来说必须等到6个月以后,你第2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时候再申请财产保全。 那么这中间6个月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呢? 也不是的,不同的财产有不同的应对办法。如果是房产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6个月等待期间,你可以向法院另外提起确权增加名字这种诉讼。提起这个诉讼的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确定这个登记在对方一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要求对方配合你把产证加上你的名字。这个诉讼流程走下来,3~6个月也就过去了。这中间房产也被查封着,后来甚至被加上你的名字,也不怕对方单方面转移了。 但是如果对于存款,你就没办法采取这种操作了。只能等待下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并申请财产保全并且调取银行流水,如果在两次离婚期间对方有大额支出恶意转移行为的。法院会对对方进行处罚,对这部分财产对他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你也不用太担心。
重庆,一男子离婚之后,还和前妻住在一起,房子是前妻买的,男子住了14年不走,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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