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想象!大学毕业、有房有车的云南大理父母,竟以 “回归山林亲近自然式养育” 为由,把 3 岁亲生儿子当 “野人” 养,还不让孩子接受文明教育。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行为严重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对父母不让孩子接受教育,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 更让人费解的是,他们有高等教育背景,却形成如此不当的教育理念。或许是他们过度追求所谓的 “自然”,忽略了文明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这种 “生而不养”、摒弃文明的教育方式,是文明与社会的倒退,是人性与良知的泯灭,实在不可取。大家怎么看待这种教育方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