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廉、滥权妄为!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易被逮捕

新黄河 2025-11-05 16:34:31

记者11月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易(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易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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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易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杨易,1962年5月出生,汉族,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桃源县人,大学学历。

杨易长期任职常德市,历任桃源县副县长,常德市旅游局副局长,石门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德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09年任澧县代县长,后当选县长。

2013年,杨易任鼎城区区长,2016年任鼎城区委书记,后兼任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9年明确为二级巡视员。

2020年8月,杨易任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卸任。

2025年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杨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为官不廉,滥权妄为

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202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杨易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杨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为官不廉,滥权妄为。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贷,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规决策,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杨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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