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安徽蚌埠,女子和闺蜜以及闺蜜的男性朋友一起吃饭喝酒,结束后她和闺蜜回酒店休息,谁知,那名男性朋友竟起了色心,他以朋友喝醉怕出事为由,从前台那要到了她们的房卡,接着刷卡进了房间,脱了衣服就对女子行不轨之事,抚摸女孩都时候,女孩醒了,就报了警!女子因此被男友提出退婚,崩溃不已。 在这起案例中,男性朋友的行为违法,酒店也存在一定过错。具体分析如下: 1、男性朋友的行为违法:根据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该男性朋友汪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汪某以朋友醉酒怕出事为由,从前台获取房卡后进入房间,对女子实施猥亵,其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侵犯了女子的人身权利,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酒店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酒店与实际入住者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应保障实际入住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在本案中,酒店在未征得实际入住者同意的情况下,仅根据订房人的同意就将房卡交给他人,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和服务合同约定,存在核实不严谨、管理漏洞等问题,应对女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