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有多可怕?广西这起案子,看完浑身发冷! 11岁和9岁的女孩,把7个月大的婴儿抱起来摔地上,还反复用脚踩——一条襁褓中的生命,就这么没了。更让人窒息的是,未满12岁不予立案,90多万赔偿说没钱就赖掉,俩孩子竟能正常上学,像啥都没发生过。 别再喊着“孩子还小”了,有些恶,和年龄无关。未成年保护法的初衷是护着无辜的孩子,不是给施暴者当“免罪金牌”。 真正该被保护的,是那个没来得及看世界的婴儿,是被伤痛困住的家庭。 纵容一次无底线的恶,就是对无辜者的二次伤害。你觉得该怎么平衡未成年保护与正义追责?来评论区聊聊~

邪恶大法师
这家长问题很大啊,小孩两岁前基本都会有一个大人带着,就算放旁边也有人看着,绝对不会让孩子离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