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为骗拆迁款和男友姐姐假结婚”这事儿,最后法院还判婚姻有效,估计很多人都跟我想法一样:这也行?咱们就来聊聊这件有点“魔幻”却又真实发生的事。 先简单说说事情经过。北京一位徐姓男子,有个相处十年的同性伴侣。2024年底,他妈妈村里的房子要拆迁,按政策,多一口人就能多分50平米的安置房,算下来能多拿将近200万。于是,徐某就和伴侣的姐姐薛某登记结了婚。结婚当天,徐某还转账给薛某5万元,并且在微信聊天里明说“这就多给50平方米,完事赶紧办离婚手续”。俩人没办酒席,没通知亲友,婚后也没一起生活,纯粹就是为了多拿拆迁款。可谁也想不到,婚结了没多久,徐某就因为意外去世了。之后,男方的家属和薛某姐弟就因为事故赔偿、保险还有遗产怎么分闹了起来。薛某以“合法妻子”的身份,起诉徐某的妈妈要求继承遗产。徐某的妈妈则反过来说这婚姻是假的,无效,把薛某告上了法庭。 但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判决都认为,这段婚姻是有效的。法院依据的是《民法典》,里面明确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婚姻无效:重婚、有近亲关系,或者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徐某和薛某的婚姻不属于这里面任何一种。至于他们俩是不是为了骗补助而“假结婚”,法院认为,结婚的动机和目的,并不影响婚姻关系本身的效力。 这个判决在法律条文上,可能挑不出啥大毛病,但很多人心里还是会咯噔一下。这不就等于说,只要俩人手续合法,哪怕明摆着是互相串通好,为了不正当利益去领个结婚证,法律也承认?这婚姻的神圣性在哪?诚信的原则又该怎么算?男方的妈妈这边就认为,这就是典型的“通谋虚伪表示”,双方心里都清楚这不是真结婚,而且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婚姻应该无效。他们现在已经准备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了。 其实,这种“假结婚”最后惹出一身麻烦的例子,以前也有过。有些人为了多拿拆迁补偿假结婚,后来拆迁计划变了,或者双方在“报酬”上谈不拢,就会闹上法庭,结果往往是婚姻关系被解除,但之前约定的“好处费”法律也不支持,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还可能因为意图骗取国家财产而面临法律风险。徐某和薛某这件事,因为男方的突然离世,使得简单的“离婚”变得不可能,原本可能只是“走过场”的婚姻关系,直接引发了复杂的遗产争夺,把两个家庭都拖进了纠纷里。 这件事说到底,给我们提了个醒:婚姻不是一张可以随便利用的“牌”。法律有法律的框框,它主要看形式要件。但咱们心里都明白,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和自愿。如果一开始就奔着算计利益去,哪怕法律上暂时承认了关系,也很难保证后面不会生出各种意想不到的麻烦,最终伤害到自己和家人。用婚姻去钻政策的空子,这风险实在太大了。 你对这种“假结婚”换拆迁款的事情怎么看?你觉得法律应该更注重结婚的形式,还是也应该深入考量结婚的真实意图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