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核准,三名性侵未成年人罪犯赵某、王某某、陈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处,更向社会传递出“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的坚定立场。

此次案件中,两名罪犯均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手段极具隐蔽性。王某某通过社交平台伪装成导演或女性未成年人,以“招募演员”“检查身体”等话术诱骗受害者拍摄不雅照片,再以公开内容威胁实施性侵。他累计侵害9名未成年女性,甚至长期控制、凌辱部分幼女,并猥亵多名儿童。
另一名罪犯陈某某则冒充初中生潜入学生群,随机添加好友后实施诱骗。他不仅多次强奸幼女,还召集他人轮奸并拍摄视频威胁受害者,导致被害人自残、辍学甚至试图自杀。此前他曾因强奸罪被判刑,此次作案性质更为恶劣。

除网络犯罪外,赵某利用非法“成长教育基地”教员的身份,长期虐待、拘禁未成年人,形成恶势力团伙。他通过殴打、体罚等手段控制受害者心理,多次强奸8名未成年女性,甚至逼迫被害人服用避孕药,导致多人罹患妇科疾病。这一案件暴露出部分教育机构无证经营、监管缺失的乱象。
最高法:犯罪手段更隐蔽,需源头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三大趋势:
1.网络化:利用虚拟身份、私密社交诱导受害者,甚至发展为线下侵害;
2.熟人化:九成以上案件为亲属、教师、网友等熟人作案;
3.低龄化:受害者多为农村留守儿童或家庭监护薄弱的未成年人。
针对这些变化,最高法呼吁加强网络平台监管,要求社交平台严格审核用户身份、及时阻断风险。同时,建议教育机构完善准入机制,杜绝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素质低下问题。
社会共同行动:保护孩子需多方合力最高法特别强调,家庭和学校需承担更多责任:
1.性教育与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识别风险,树立正确交友观念;
2.网络行为监督:家长应关注孩子社交动态,警惕陌生网友接触;
3.心理关注:及时发现行为异常,避免悲剧发生。
此外,最高法近年的多起判决显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例如2024年,教师郭某某因长期性侵学生被判处死刑;务工人员尚某某在公共场所诱骗幼女,最终也获死刑。这些案例均表明,法律对挑战伦理底线的行为绝不姑息。

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从网络平台的技术监管到家庭教育的细微关注,每一环都至关重要。最高法的雷霆行动,不仅是对犯罪的震慑,更是对未来的承诺——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本文综合自最高人民法院及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