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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维权受阻,99万工程款仅获22万尾款——商州夜村垃圾填埋工程纠纷案引发关注

2025年6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就赵先生诉商洛市商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商州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5年6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就赵先生诉商洛市商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商州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仅支持其22万元工程尾款诉求,对其主张的因工程量增加而产生的77.7万元价款不予认可。

据法院查明,2015年9月,陕西惠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泽公司”)中标“商州区夜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合同总价483万余元,设计库容为8万立方米。次日,惠泽公司即与赵先生签订《工程合作协议书》,由赵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负责项目实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资金及管理责任。工程于2016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但因现场地貌与图纸严重不符,实际库容量增至13.03万立方米,赵先生据此编制决算书,主张总造价应为562万余元,其中新增工程量对应价款达77.7万元。

然而,2020年的《审核报告》,却将库容增加部分对应的工程量直接扣除,导致审定造价反而低于合同价。法院在2025年一审判决中仅支持22万元尾款,对77万余元增量款予以驳回,理由是“三方已确认审核报告”。

此案引发广泛关注。一方面,实际施工人在垫资下施工、承担风险,却在结算环节因形式上的“确认”而丧失实体权利;另一方面,工程量显著增加近63%,却在审计中被整体扣减,合理性存疑。专家指出,若确因客观条件变化导致工程量不可预见地大幅增加,应依据合同约定及公平原则重新核定,而非简单以“已签字”否定实质权益。

目前,赵先生已提起上诉,但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二审法院已于2025年7月裁定按自动撤回处理。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位普通施工者的血汗钱,更拷问着工程建设领域对“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性保护是否真正落地。

值得强调的是,本案并非否定司法威望,而是聚焦个案中的程序瑕疵与实体不公。工程为财政拨款的民生项目,若因结算机制僵化或审计疏漏,导致实际建设者“白干一半”,不仅打击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的积极性,也可能损害政府诚信形象。

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因上诉费未缴视为撤诉),但赵先生仍希望通过合法渠道推动工程量复核。多位法律人士指出,若能证明审核报告签署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仍可尝试通过检察监督或信访途径寻求救济。保障农民工和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对此案重新审视,给一位诚实劳动者一个公正的交代。

(本文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并承诺真实性,仅反映其个人主张与诉求。本文立场不代表平台观点,旨在传递信息、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具体事实及法律责任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