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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编制待遇争议二十余年待解决 统分毕业生维权诉求亟待回应

近日,南京市民田某林反映,其作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毕业生,按国家政策分配至南京当地税务部门工作后,因政策衔

近日,南京市民田某林反映,其作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毕业生,按国家政策分配至南京当地税务部门工作后,因政策衔接断层、履职告知缺位等问题,始终未能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与相关待遇。二十余年来,田某林多次向多部门信访反映诉求,但其核心问题至今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据田某林陈述,1996 年他通过高考考入江苏省某税务学校税收专业,1998 年完成学业顺利毕业,成为该校当年税收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同年 12 月,依据彼时国家统招统配的就业安置政策,他持江苏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到原江浦县国税单位(现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单位)报到入职,属于计划内统分安置人员。入职后,田某林虽取得了单位工会会员资格,但其正式职工编制及对应薪资、保障待遇却始终未能落实。田某林表示,同期该校 97、98 届大中专毕业生中,分配至地税系统的人员当年即完成入编,国税系统同批次绝大多数人员也于 2004 年底完成转正入编、享受公务员相关待遇,而其本人却长期处于无正式编制、无相应的社保及工资福利待遇的状态。

(图片由田先生提供)

据了解,2004 年当地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专项安置政策,针对该批次统分毕业生的入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转正入编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田某林称,该项政策出台后,相关单位既未向其本人履行有效告知义务,也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彼时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贴身照料双目失明的母亲等客观现实因素,他晚于政策要求时限一年取得专科文凭,最终错失安置机会,后续陷入失业状态,多年来社保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田某林还反映,2016年国家发改委领导在接待全国“应分配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信访代表时明确表示:根据当年的国家招生就业政策,这些毕业生已完成学业,并接受了相关人事部门的就业分配,所有统分统配毕业生的编制指标均为国家所认可。

田某林认为,1998 年国家统招统分政策明确规定,计划内录取的学生入学即核定国家干部编制、实行公费培养、由政府指令性安置就业,入职后应直接落实对应编制待遇。其个人毕业分配档案中也明确注明,其是以企业编制干部身份入职税务部门。而2004年地方政策在原有国家统分安置政策基础上增设了学历门槛,这一做法与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同时也反映出当时税务系统编制管理仍待完善规范、同批次人员安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田先生反映,同期毕业的不同群体之间安置执行标准存在明显差异,恳请相关部门彻查事件原委,依法依规妥善解决问题。

(图片由田先生提供)

近二十年间,田某林持续向信访、税务主管等多个部门反映诉求,核心诉求为核查编制身份,解决历史遗留的就业安置及社保保障问题。但信访部门依据后续相关改革文件,仅认定其当年安置程序符合规定,未回应其核心诉求;近期,田某林向税务部门申请公开 2004 年同批次毕业生转编相关正式文件,税务部门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显示,该信息属机关人事管理内部事务信息,决定不予公开。其诉求再次被引导至信访渠道处理,维权流程陷入闭环,始终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此前,相关巡视单位曾就该争议事项要求责任单位督办落实,但截至目前,事件处理仍待实质性突破。

(图片由田先生提供)

(图片由田先生提供)

如今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就业安置历史遗留争议,仍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其合理诉求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田某林恳切呼吁上级主管部门能够主动介入、统筹协调,对该起历史遗留就业安置争议启动全面核查,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其多年来面临的就业、社保等实际民生困难,或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同时,他也希望相关部门切实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推动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公正、高效、实质性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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