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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变煎熬!四年难正常上学、业主听力受损,天津业主的维权困境,背后争议待厘清

“房子买了七年,被噪音折磨了四年,孩子没法正常上学,家人健康也受影响,我只想要一个能开窗透气、安静休息的家。”据天津宝坻

“房子买了七年,被噪音折磨了四年,孩子没法正常上学,家人健康也受影响,我只想要一个能开窗透气、安静休息的家。”据天津宝坻区某坤原乡小镇业主李女士描述,2017年她购置的这套期房,在2019年装修入住后,便陷入了无尽的噪音困扰,一场持续数年的维权之路就此展开。

交房入住遇噪音,宁静生活成奢望

2017年,李女士在天津宝坻区周良街道某坤原乡小镇购买了一套期房,2018年顺利交房,2019年完成装修后正式入住。然而,首次在新房过夜,她便发现房屋噪音问题远超预期,夜间根本无法安睡。

据李女士反映,房屋紧邻的宝白公路(S220)为省级干线公路,夜间10点后,频繁的货车通行不仅带来持续低频噪音,车辆震动甚至能让家中大门发出“嘎吱”声响。“每三四分钟就有一次噪音,孩子因为睡不着觉,已经四年没办法正常上学了。”长期的噪音侵扰让李女士一家苦不堪言,她随后前往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存在听力损伤、高血压、心悸等健康问题。

发现问题后,李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天津某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对方起初承诺解决,后续却以“房屋已售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李女士通过12345相关部门热线反映情况,经区环境部门多次检测,确认夜间噪音存在超标情况。

多方协调无实效,司法维权遇阻碍

为缓解噪音问题,属地相关部门曾出资用广告牌改造隔音设施,但施工中隔音棉已外翻,并未起到实际降噪作用。李女士提出由开发商建设专业隔音墙,或更换一套远离公路的房源,属地相关部门协调后,开发商要求需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手续或通过诉讼解决,而该部门未同意出具手续。

2022年,李女士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建设专业隔音墙,降噪效果达到30dB(A)以上。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均以“相关部门不让建”为由被驳回。此后,李女士通过信访启动检察机构监督程序,仍未获得支持,目前市检察机构的复审尚未有回复。

期间,李女士还向人大写信反映情况,信件转至区环境部门后,得到的回复是“无法管辖”;再次信访时,相关部门以“已走司法程序”为由不再受理。据市交通运输部门2026年1月的回复显示,宝白公路2007年修建,小区2016年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应由小区建设单位研究降噪措施,且市交通运输部门从未收到过加装隔音板的申请,所谓“不让安装”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四大核心疑问,亟待合理回应

在整个维权诉讼过程中,诸多关键事实存在明显疑点且缺乏有效证据佐证,相关认定却被采纳,这也成为李女士难以接受判决结果的核心原因。

疑问一:噪音达标结论为何缺乏检测依据?

京津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曾在反馈中称“业主家中已安装双层窗户,经检测室内噪音达标”,但并未提供相应检测报告。而区生态环境部门2025年1月的回复明确表示,2017年至2018年期间,未对该小区进行过相关监测,未出具过检测报告,也未与法院就该问题进行对接。一份无权威检测数据、与相关部门回复存在明显矛盾的“达标”结论,却被作为审理依据,这让李女士始终无法理解,也对该结论的合理性提出了强烈质疑。

疑问二:加装双层玻璃的降噪效果是否经过验证?

李女士表示,开发商仅协调加装了双层窗户和简易隔音设施,并未对这些措施的降噪效果进行专业测试,也未提供相关测试报告。而据李女士庭审期间提交的类似案例显示,相似情形下当地生态部门会对开发商采取的降噪措施进行勘察,并出具明确的效果认定结论。但在本案中,开发商所采取的这些降噪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隔音标准,始终缺乏专业机构的验证结论,相关处置行为却被认可,这成为李女士心中的一大疑惑。

疑问三:隔音墙审批是否找错管辖主体,开发企业为何未履行申请责任?

宝白公路作为省级干线公路,根据相关规定,该路段加装隔音设施的涉路施工许可,需向有直接管辖权的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交申请。但根据相关反馈,此前加装隔音墙的申请是向没有管辖权的区级相关部门提交,导致申请未获批复,而交通运输委也曾表示从未收到过加装隔音板的申请。

更让李女士不解的是,根据相关法规,小区建设于公路之后,开发商本就是法定的降噪措施责任主体,为何自始至终都是属地部门在代为协调、提交申请,本该由开发商主动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交的隔音墙建设申请,开发商却始终未履行该法定义务,这一责任缺位是否直接导致了隔音墙建设的推进受阻,也让合理的降噪诉求难以落地?

疑问四:当事人陈述为何被片面解读?

庭审中,法官询问李女士开窗与关窗的噪音差异,李女士客观回答“关窗比开窗安静点”,但她强调这只是直观感受,并非认可室内噪音达到国家居住标准。但这一客观表述,却被认定为“认可室内噪音处于合适状态”,并作为相关审理参考依据。李女士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被片面解读,她始终疑惑,这样的认定是否符合其当时的真实表述?相关解读是否存在片面性?是否忽略了其当场作出的补充说明?

只求一方静土,合理解决方案何时能到?

“我不是无理取闹,只是想要一个符合居住标准的家。”李女士表示,她的诉求很简单:要么由开发商建设专业隔音墙,确保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规定;要么开发商为其更换一套远离公路、无噪音困扰的房源。

据李女士了解,售楼处旁边仍有远离路边且有遮挡的房源,换房具备可行性。她强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法,在已有的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确保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作为小区建设单位,开发商理应承担起相应责任。

从2020年首次投诉至今,李女士的维权之路已走过数年,却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并非一个人的困境,而是当下民生维权中一个颇具代表性的缩影:当普通民众的合法居住权益受到侵害,面对企业的责任缺位、行政协调中的权责衔接难题、司法审理中事实认定的诸多争议,个体的维权之路往往充满波折。

百姓心中的“安居”是民生之本、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一套房子承载着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许,“住得安静、住得安心”更是最基本的居住需求。李女士的遭遇,折射出民生保障的待补短板:如何让相关法律法规在民生维权场景中更好落地执行;如何厘清行政权责边界,避免民生诉求衔接空白;如何让司法事实认定贴合实际,让判决彰显公平正义;如何让民众拥有更顺畅的维权渠道,让维权不再耗时费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