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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家倫:深化澳琴演藝規則銜接試點澳門首演、橫琴續演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施家倫就進一步深化澳琴演藝規則銜接,試點「澳門首演、橫琴續演」一體化便利管理模式,建議建立對澳門演出內容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施家倫就進一步深化澳琴演藝規則銜接,試點「澳門首演、橫琴續演」一體化便利管理模式,建議建立對澳門演出內容審定結果的分類採信機制,由文化和旅遊部牽頭,會同中央宣傳部等部門,研究制定專項指引;構建「備案管理、強化協同、守信激勵」的全鏈條管理模式,制定併發布《澳琴演藝聯動項目備案清單》,建立跨境的違規信息通報與聯合懲戒機制;支持合作區打造與國際接軌的演藝產業配套環境;推動將試點成果納入國家層面立法考量,形成可推廣的制度經驗。

施家倫表示,當前,澳琴兩地演藝市場一體化發展仍面臨顯著的制度性障礙。根據國務院《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在內地舉辦營業性演出需經行政審批。儘管舉辦涉港澳營業性演出審批等權限已下放至合作區,但由於兩地法律制度、管理體制不同,已在澳門合法舉辦的熱門演出,若需在合作區接連上演,必須作為全新的涉外或涉港澳台演出項目,重新提交全套申請材料並經歷完整的審批流程。這不僅增加了演出主辦方的制度性成本和時間成本,更使得合作區演藝市場難以與澳門國際化的演出活動、市場熱度形成即時協同效應,制約了「澳門首演、橫琴續演」聯動品牌效應的形成,影響了「橫琴國際演藝島」與澳門「演藝之都」的共建效能。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在堅守意識形態安全和文化安全底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促進澳琴演藝市場一體化發展,他建議中央支持在合作區開展「澳琴營業性演出一體化便利管理」專項試點,具體建議如下:

1、 建立對澳門演出內容審定結果的分類採信機制。 建議由文化和旅遊部牽頭,會同中央宣傳部等部門,研究制定專項指引。對於已通過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完成分齡審別(如A組「老少鹹宜」、B組「未滿十三歲不宜觀看」)的營業性演出,其內容審查結果可作為合作區主管部門進行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據。對審別為A、B組的演出,在合作區辦理相關手續時,原則上可對其內容審查環節予以認可或極大簡化,將管理重點轉向演員背景、場地安全等事項核查,實現從「重複審」到「側重管」的轉變。

2、構建「備案管理、強化協同、守信激勵」的全鏈條管理模式。 一是制定併發布《澳琴演藝聯動項目備案清單》,明確以提交澳門方的批准文件、分齡審別證明、合作區要求的場地安全材料等核心資訊為主,實現「一套材料、一次備案、即可開演」。二是建立跨境的違規信息通報與聯合懲戒機制。合作區與澳門文化部門建立專線聯繫,一旦某演出項目在澳門因違規被處罰,合作區可即時中止其活動並取消備案資格,確保監管閉環。三是推行「一次備案、長期有效」的守信激勵措施。對首次備案成功且無違規記錄的優質演出項目,可給予其兩年內再次申請上演的簡化備案資格,顯著降低優質項目的長期運營成本。

3、支持合作區打造與國際接軌的演藝產業配套環境。 建議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已提出「允許為符合條件的外籍藝術類專家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基礎上,進一步由公安部、科技部(國家外國專家局)等部門出台實施細則,為赴合作區參與演藝項目的外籍演職人員提供更便利的簽證、居留和工作許可辦理通道。

4、推動將試點成果納入國家層面立法考量,形成可推廣的制度經驗。 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司法部等關注此項試點進展。在試點成熟後,總結澳琴兩地就營業性演出內容管理協同、事中事後監管互認等方面的成功經驗,研究將其上升為區域性法規或納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修訂的參考,為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範圍內深化文化領域規則銜接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澳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