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现任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庞静,拟任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一消息不仅是对一位优秀女检察官个人能力的肯定,也预示着四川基层检察事业将迎来一位经验丰富、信念坚定的领航者。

庞静,女,汉族,1974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她的职业生涯,是一部在检察战线上不断深耕、砥砺前行的奋斗史。从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到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再到通川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这位从公诉一线成长起来的女检察官,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荣获了最高检“个人一等功”和“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崇高荣誉。
在不同的岗位上,庞静始终展现出高度的专业素养和深厚的人民情怀。在担任通川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期间,她强调检察工作必须紧跟党的中心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不仅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在民生保障领域,她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她指出,“司法救助不是‘一救了之’,而是要通过‘签署协议 + 第三方代管’的模式,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同时联动社会各方力量,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这一理念,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的温情与担当。
面对重大疑难案件,她展现出非凡的定力与智慧。早在担任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时,她就曾表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既要守住法律底线,又要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特别是面对新领域、新问题,必须主动学习、精准发力,让每一份起诉书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而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她的态度则无比坚决,“面对恶势力团伙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我们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精准指控犯罪,同时注重深挖背后的利益链条,实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切实维护社会安定。”
从公诉席上义正辞严的指控,到深入乡村的普法宣传;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耐心释法,到推动系统治理的深刻洞察,庞静的每一步都走得踏实而有力。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的公示,正式确认了庞静的拟任新职,这是对她多年来在检察事业上辛勤耕耘与卓越贡献的高度认可。
正如明代思想家王守仁所言:“人须在事上磨,方能立得住。”庞静的成长历程,正是对这句话最生动的诠释。她在无数个案件的磨砺中,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铸就了坚如磐石的法治信仰和高超的履职能力。此次拟任新职,是她职业生涯的新起点,更是她肩负更大责任的新征程。
我们衷心祝贺庞静,并期待她在新的领导岗位上,继续秉持法治信仰,以“知行合一”的实干精神,书写检察事业的新篇章,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