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共同民主党大选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事件的发回重审首次公审将于选举运动期间的15日举行。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7部(部长审判员李在权)2日接到案件分配后,将15日下午2时定为公审日期。
以前一天韩国大法院全体合议庭判决宣判日为准,时隔两周将举行重审。
继大法院迅速审理李在明事件后得出结论后,高等法院在当天立即指定了日期,正式进入了程序。
但由于正式选举运动从本月12日开始,距离6•3大选仅剩19天,因此有预测称,李在明很有可能不会出席。
法庭当天同时向李在明发送了诉讼记录受理通知书和被告人传票。
同时,还立即向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和仁川地方法院执行官发送了要求托人送达的请托书。
仁川地方法院管辖李在明的住宅地址,首尔南部地方法院管辖民主党和国会所在的永登浦区汝矣岛一带。
通常,如果因闭门不在等原因导致邮件送达不及时,会要求法院执行官亲自托人送达,在发送邮件的同时尝试了托人送达。
在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可能是考虑到了在审判过程中李候选人方面曾有过文件领取被推迟的先例。
此前,李在明在上诉审宣判后一周内没有领取上诉审诉讼记录受理通知书,因此大法院通过事务员转交给了他。
如果李在明收到记录接收通知书和传票后没有出席,则需要重新指定次会日期。
如果在重新规定的日期也收到传票而不出席,可以在该日期进行公审程序,原则上也可以结束辩论和宣判。
但如果从根本上不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指定传唤后的日期等审判程序将不会正式进行。
首尔高等法院当天上午从大法院收回了李候选人案件的诉讼记录,并分配给了选举专门审判部刑事7部。
审判长是高等法院部长审判员李在权,主审是高等法院审判员宋美京。
发回重审之前宣判的判决被取消,将重新审理案件。
案件编号重新赋予。
但由于是继续进行之前的审判,因此辩论将在发回重审前的二审辩论之后进行。
由于要遵循大法院的判断宗旨,在发回重审中,对于所谓的“高尔夫发言”和“白贤东发言”部分,应以公布选举法上的虚假事实而被判有罪。
量刑将经过追加量刑审理后重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