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25年5月14日,湖南株洲一名62岁重病老人被银行要求亲自到场取款,家属在不知情银行有上门服务的情况下,将老人抬至银行。因办理时间过长且面部解锁失败,老人最终在银行门口去世。
银行的行为是否违规
取款规定:根据《储蓄管理条例》,银行有权要求储户本人到场办理取款业务,以核实身份,确保资金安全。
合理注意义:若银行明知储户病重,仍拒绝变通,可能违反合理注意义务。特别是在储户明确告知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况下,银行应提供上门服务等便利措施。

银行是否需承担责任
民事责任:如果家属能证明银行的拒绝和不当处理对老人的转移就医造成实质性阻碍,且与死亡结果存在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银行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及侵犯老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
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难以构成刑事犯罪,除非存在严重失职或故意侵害行为。

家属的维权途径
协商与投诉:家属可与银行协商,要求调查并给出合理解释和解决方案。协商不成时,可向银行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投诉。
民事诉讼: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收集证据证明银行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老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银行在处理特殊情况下应更加灵活,积极履行对特殊群体的服务义务,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家属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了解自身权利,及时寻求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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