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知道如此,服役时候就该把评残手续办上了,一年几万的补助金,对我个人来说,还是帮助很大的。”说这话的是老王,当年服役时候患病住院,但是治疗之后病情稳定,也就再没管。虽然病情给身体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服役期间老王并没有提评残申请,自然也就没有在服役期间因病评残。退役后好些年了,当他知道伤残抚恤待遇,特别是知道类似情况每年都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的时候,老王有些心动了。于是他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了申请,但是结果却让他失望:因病致残,只能在服役期间申请评定。退役后,不能补评。这也意味着,他的希望是不能落实了,他期待的补助金也就没法落实了。这样的回复,肯定不是对他的敷衍或者不落实,这是依法依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军士因病致残经治疗病情稳定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在服现役期间评定残疾等级。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本人应当及时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所以虽然遗憾,但是目前也无能为力。

图片来源于网络老王的教训,其实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个伤残证的含金量。以2024年最新的上参军残疾抚恤金标准为例,一级伤残,因战达到每年131880,因公是124164,因病是116736。而最低的十级,因战达到14400,因公是11964元。一年最高13万,最低也要1万元,你能说这个证的含金量、含钱量不高。记得服役时候,也有人提出过这个事情,说是最好在退役前办一个这样的证件。当时大家的目标,倒不是为了发钱,而是为了坐火车可以半价。但是后来打听了一下有关评残的程序和标准,再加上检查督导比较严格,我们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说: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评定残疾等级的,从批准当月起发给残疾抚恤金。这也是大家关注,也期待可以在服役期间评残拿证,或者说退役后也准备补评的原因所在。如果从钱的角度,从额度的角度看,这个证的含金量的确很高,也是为数不多在服役期间办上了退役后还能发钱的证件。理论上,比那些职业资格证还更好用、更实用。但是,这个证,小编却不建议,也不希望去办。之前看到过一个网友发的帖子,他的意思就是大家最好在服役时候想办法办个伤残证,这样回去之后有诸多的好处,也能发好多的钱。但是这个作者或许只看到人家拿钱,却忘了抚恤金背后的伤痛和付出,到底是占便宜了还是吃亏,还是两可。先看看可以评残的范围是谁?以因公致残为例:(一)在执行任务中、工作岗位上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致残的;(二)因患职业病致残的;(三)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受伤致残的;话说回来,你是希望健康安全呢,还是希望致残后拿证拿钱呢?还有人说一级伤残确实不错,一年十几万,啥都不干都有一万多的收入,而且一直到去世。可是,如果是你或者家人符合这样的标准,你还觉得拿这个钱是一个好事?你还很期待吗?1.植物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2.极重度智能减退;3.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5.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含肘关节离断);6.双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股骨上三分之一、肱骨上三分之一缺失);7.肩、肘、髋、膝关节中5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8.脊柱损伤后致完全截瘫;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90%,四肢大关节中6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10.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毁容;11.双眼球摘除;……就算是最低的十级,你愿意发生在自己身上吗?1.脑外伤半年后有发作性头痛,住院超过1个月,脑电图异常(3次以上);2.脑外伤后,边缘智能;3.脑外伤后颅骨缺损3cm2~9cm2或颅骨缺损≥9cm2行颅骨修补术后;4.颅内异物;5.除拇指外,其余任一手指末节缺失;6.脊柱椎体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无需手术;7.四肢长骨干骨折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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