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儿收彩礼应该吗?
先有自立自强,后有平等尊重。没有经济的独立,哪有女人的人格尊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的收入提高了,特别是女人的收入提高了,中国女人有史以来终于有了自立自足的经济实力,从而获得了独立的人格和男女平等的地位。女人不要有托付心态和依附心理,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别人身上,必然受制于人,丧失主动权,毫无尊严,要靠自己,要明白只有自立自强才有资格谈平等和幸福的道理。女本柔弱,为母则刚。“我把女儿交给你了”、“我的女儿找到了一个好归宿”之类想法是不靠谱的。
由于以前中国妇女没有独立生存能力,必须依靠男人才能生存,社会地位低下,才会有买卖婚姻,买卖的价格就是彩礼。彩礼与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越贫穷越讲究彩礼,越富裕越不讲究彩礼,现在我国经济发展了,收入提高了,卖女儿来补贴儿子、解决父母养老的现象逐渐减少了。
现在的婚姻,跟过去不一样了,不是男婚女嫁,不是女人嫁给谁,也不是男人娶谁,而是夫妻俩共同组建一个新的属于夫妻俩自己的家庭,独立生活,不是男方求女方的事,也不是女方求男方的事,是男女双方共同需要的事。
既然结婚是男女双方共同搭伙过日子,双方是自愿平等的结合,不是买卖婚姻,又哪来的男方给女方付彩礼以弥补女方父母养育女儿成本的的道理呢?只要是真爱,裸婚又何妨?今天,很多地方依然有彩礼这一规矩,本质上就是买卖婚姻的遗迹。现在的人有一个很大的误解,以为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女方拿得心安理得,只进不出。实际上,传统的规矩是,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礼之后,也要给男方相应的嫁妆,并不是只进不出的。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彩礼收多少,就陪嫁多少,平平过;经济条件好的家庭,陪嫁比彩礼还要多;经济条件越好,陪嫁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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