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未成年女孩扶起摔倒骑车老人被索赔22万的事情刚刚以和解平息,但是紧接着类似事情又出现了一起,前面一个事件还有争议是否属于无接触事故,而这次的事件是毫无争议纯粹的讹人,幸亏车主有行车记录仪啊,要不然指定被讹多少钱呢,说实话随着这种事情越来越多,就是再善良的人也不敢扶了啊,太寒心了。

法治进行时和多家媒体报道在今年的2月23日江西萍乡发生了一起讹人事件,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时候因为路面颠簸自己摔倒,后面机动车是两口子看到摔倒女子就下车把她扶了起来,女子被扶起来之后非但不感谢这两口子,反而一口咬定是男子驾车按喇叭吓到了她,称就是被吓到才摔倒的,要求扶人的两口子必须负责。


小车司机是百口莫辩,幸好小车装着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清晰的证明了小车司机的清白,事件被发到了网上之后,摔倒的女子被网友强烈的谴责,但是女子愣是说自己遭到了网曝,要求警方为自己做主。
见过脸皮厚的但是没见过如此厚的,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女子向好心扶起她的小车司机道歉,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可是又对善良的人有了深远的影响,好人凭着善意去扶了摔倒的女子,结果反被女子说是好心人吓到的,张口就要好心人负责,说白了就是要钱,万幸人家好心人有行车记录仪为证。

好心人被讹之后气不过就把视频发到了网上,结果反而讹人的还报警了,这多令好心人委屈和寒心啊,究其原因还是讹诈的成本太低了,善良的人做好事成本又太大,因为要是车上没行车记录仪这事就说不清了,很有可能就被这个女的给讹成功了。
好心做好事结果连一句谢谢都得不到,而对方先讹诈后报警虽然不成功但付出的也仅仅是一句对不起而已,现在大家还在讨论扶不扶的问题,可是越来越多的这种人和案例让善良的人不敢伸出双手了,所以我认为应该对这些证实讹诈的人以相应的处罚,不能一点责任不承担。

要不然以后这样的越来越多,随随便便就讹人还不承担任何的责任,这怎么可以呢,这就是放任坏人去讹诈,反而好人会越来越难以自证且可能做好事不仅寒心还要付出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代价。
过去是碰瓷起码有碰撞,现在又多了一个无接触,万一车上没行车记录仪那后果不堪设想,随随便便讹个几万几十万的,其实按说讹人就是敲诈勒索,可是在实际的案例里面又经常不会这样认定,所以我们这块以后还真得完善一下,必须得惩恶扬善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