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图来源于央视新闻网
在信息飞速传播的当下,一条看似平常的短视频,却能掀起意想不到的波澜。2025 年 4 月,四川自贡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咋舌的事。网民陈某,为了给自己经营的店铺 “引流”,动起了歪脑筋。他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 “艾叶镇山火” 的视频 ,视频里,消防车闪着警灯、拉着警报,风驰电掣般驶过街道,紧接着便是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的 “山火现场”,那画面看起来相当震撼。
这则视频一经发布,就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千层浪,迅速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大家纷纷转发、评论,当地居民更是人心惶惶,不少人开始担心山火会不会危及自身安全。然而,当地消防与警方在得知消息后,迅速展开行动,进行核查。这一查,真相大白,原来所谓的 “山火” 竟是一场闹剧。当天,艾叶镇仅仅是一户村民的厨房发生了小范围火情,而且在消防队员到达之前,火势就已经被有效控制。陈某发布的视频中,消防出警画面虽然真实,但那吓人的 “山火镜头” 却是他刻意拼接的,完全是子虚乌有。
很快,警方就锁定了发布视频的陈某,并对他进行传唤。面对警方的询问,陈某倒也爽快,承认自己这么做就是为了博关注、涨粉丝,想借着热点内容让自己的店铺火一把。他以为这种 “创意” 能让自己在网络上迅速走红,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最终,陈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被依法行政拘留 2 日。 这起事件,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当下部分自媒体从业者为了流量不顾一切的乱象,也给全网所有人敲响了警钟:虚构事实、造谣生事,必然要付出代价。
二、动机剖析:从 “引流” 到 “违法”,博眼球行为为何屡禁不止?陈某的行为绝非个例,在如今这个流量至上的网络时代,为了吸引眼球、获得关注,类似的博眼球行为频频出现,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背后的动机和原因值得我们深入剖析。
(一)流量焦虑催生 “歪招”,底层逻辑暗藏风险在 “注意力经济” 时代,粉丝量与商业收益直接挂钩,部分博主陷入 “数据崇拜”,试图通过 “蹭热点”“造冲突” 快速破圈。流量,就像一把万能钥匙,似乎能打开财富与 fame 的大门。于是,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部分博主陷入了深深的 “流量焦虑” 之中,为了获取流量,可谓是绞尽脑汁、不择手段。
比如合肥学生李某某,他运营的账号一直人气低迷,粉丝数量寥寥无几。在渴望快速获得关注的心理驱使下,他与同学胡某某合谋编造了 “男友让女友卖淫打胎” 的虚假剧本 ,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这条虚假内容迅速引发网民热议,浏览量高达数十万,造成了较大范围的传播。他们以为找到了流量密码,却没想到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最终因构成散布虚假消息、扰乱公共秩序而被警方行政处罚 。
还有湖南传媒公司的罗某,同样因为账号热度低迷,难以在竞争激烈的自媒体市场中脱颖而出。于是,他剑走偏锋,杜撰了 “鬼报案” 的封建迷信视频,试图用这种猎奇的内容吸引观众的眼球。然而,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也触犯了法律法规,最终罗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些案例都表明,部分博主将 “低俗”“猎奇” 视为获取流量的捷径,却忽视了内容真实性才是自媒体的生存之本。一旦为了流量而放弃底线,就如同在悬崖边缘行走,随时可能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二)法律意识淡薄,误判 “擦边球” 与 “违法” 边界在许多博眼球事件中,当事人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侥幸心理,对法律的认知极为模糊,甚至一无所知。他们天真地认为,“别人这么做没事,我也可以试试”“我只是开个玩笑,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只要不赚钱就不算违法”,正是这些错误的观念,让他们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云南 “网红” 袁某,为了实现 “当网红” 的梦想,采取挑战粉丝留言的方式拍摄低俗视频。网友让他 “挑战” 到医院用一杯饮料去做尿检,并当着医生的面喝下去,他竟然真的带着摄影人员去拍摄了这一过程,还将视频发布到两个短视频平台。除此之外,他还发布了 “渣男求打巴掌奖励 10 元钱”“与猪同吃同睡” 等一系列违背社会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视频。袁某自认为这些行为只是为了 “博君一笑”,是一种独特的创意,却没想到已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5 日 。
广西的张某,看到网络上各种热点视频层出不穷,也想趁机分一杯羹。他通过技术手段合成了 “高铁站奠基” 的虚假视频,本以为只是简单地 “蹭蹭热度”,不会有什么后果。当被问及为何要这么做时,他还一脸茫然地表示,自己觉得只要不通过这个视频赚钱,就不算违法。然而,法律并不会因为他的无知而网开一面,最终张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都在警示着我们,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无论是自媒体从业者,还是普通网民,都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因一时的冲动和无知而悔恨终生。
三、法律警示:虚构险情触犯哪些红线?多重案例揭示违法成本陈某为 “出名” 制造假山火视频这一事件,绝非简单的网络闹剧,它背后涉及到诸多法律层面的问题,为我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虚假信息的编造与传播很容易引发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因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这类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惩处。
(一)明确 “三类法律责任”,构筑全方位监管网根据《网络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视情节轻重需承担不同类型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三类责任构筑起了一张全方位的法律监管网 。
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权者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比如,某些博主为了吸引眼球,编造关于他人的不实负面信息,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就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诉讼,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陈某制造假山火视频的行为,就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扰乱了公共秩序,所以被依法行政拘留 2 日,这是对其违法行为的行政制裁。
而刑事责任则是最为严厉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像刘某宁利用 AI 生成合肥地震虚假救援信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就被依法刑事拘留 7 日,等待他的将是更为严厉的刑事审判。
(二)典型案例对比:不同情节对应不同处罚梯度从众多类似案例中可以看出,警方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严格遵循 “过罚相当” 原则,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形成了清晰的处罚梯度。
广西的张某,为了吸引关注,通过技术手段合成了 “高铁站奠基” 的虚假视频 。虽然这一行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情节相对较轻,最终他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 日 。这一案例表明,即使是情节不太严重的编造虚假信息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湖南传媒公司的罗某,运营的账号一直不温不火,为了迅速吸引流量,他脑洞大开,杜撰了 “鬼报案” 的封建迷信视频 。该视频发布后,短时间内就获得了大量的转发和关注,转发量超过 10 万次 ,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罗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尽管他没有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因其行为情节严重,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 日 。这充分体现了,在法律面前,只要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会因为没有经济利益牵扯而减轻处罚。
安徽的李某某,为了让自己的短视频账号走红,与同学合谋编造了 “男友让女友卖淫打胎” 的校园情感剧本 ,并发布到网络平台上。这一虚假内容迅速传播,浏览量高达数十万,对校园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最终,李某某因构成散布虚假消息、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这一案例再次警示我们,无论是在校园还是社会,任何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且处罚程度与行为的危害程度紧密相关。
这些典型案例清晰地展现了 “流量作恶必严惩,情节越重代价越高” 的执法逻辑 。在网络环境中,自媒体从业者和广大网民都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了一时的流量和关注,以身试法,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只有坚守法律底线,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
四、社会反思:当 “流量狂欢” 遇上 “法律底线”,如何守护网络清朗?四川自贡男子制造假山火视频被拘事件,不只是个体的违规,更是网络生态的 “警讯”。在流量至上的时代,如何平衡 “热度追求” 与 “法律边界”,成了全社会亟待思考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平台、公众、监管三方面入手,共同守护网络的一片净土。
(一)平台需担起 “第一把关人” 责任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阵地,网络平台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和海量的内容。在追求流量与热度的同时,平台决不能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必须担起 “第一把关人” 的重要责任。
以今日头条为例,在 2024 年,平台针对网络虚假谣言展开重点专项治理,累计拦截不实信息超 500 万条 ,这一数据充分显示了平台在内容监管方面的努力与成效。平台的算法推荐系统,不应仅仅依据热度、点赞数等指标来推送内容,而应建立更加完善的 “谣言过滤机制”。当平台监测到涉及险情、灾情等可能引发公众恐慌的内容时,要立即启动人工审核流程,由专业的审核人员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细致核查。
对于多次发布虚假信息的账号,平台要实施阶梯式处罚措施。从最初的限流,减少其内容的曝光量,让其难以获得大量流量;到情节严重时的永久封号,直接剥夺其在平台上的发声权利。通过这样的处罚机制,从技术端切断虚假信息传播的链条,避免 “劣币驱逐良币” 的现象在平台上发生,确保优质、真实的内容能够得到更多的展示机会,为用户营造一个健康、可信的网络环境。
(二)公众需提升 “信息免疫力”,拒绝 “审丑狂欢”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公众每天都会接触到海量的信息,其中不乏各种虚假、误导性的内容。因此,提升自身的 “信息免疫力”,成为了公众在网络世界中保护自己、维护网络秩序的关键。
当公众面对 “火场视频”“离奇案件” 等极具吸引力的内容时,要养成 “三问” 的良好习惯。首先,思考信息来源是否权威,是来自官方媒体、权威机构,还是一些不明身份的个人或账号;其次,仔细观察画面是否有拼接、剪辑的痕迹,是否存在逻辑漏洞;最后,判断内容是否符合常识逻辑,是否与我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相冲突。
就像之前网络上流传的 “情侣跳河” 谣言,视频中男女看似跳河的画面十分惊悚,引发大量转发。但有细心网友发现,视频背景里的行人神色如常,完全不像看到有人跳河的反应,这一疑点引发广泛质疑,最终证实是摆拍造假 。还有 “鬼报案” 谣言,稍有科学常识的人就能判断其荒谬,正是网民的理性追问,让这类谣言难以持续传播。公众的理性质疑,就像一道坚固的防线,能够有效地遏制谣言的传播,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
(三)监管部门 “长牙齿”,形成 “打防结合” 长效机制监管部门作为网络空间的守护者,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以 “长牙齿” 的监管手段,形成 “打防结合” 的长效机制,让造谣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从根本上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
安徽网警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表率,他们定期发布 “谣言粉碎机” 普法内容,通过详细解读各类谣言案例,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对谣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同时,各地警方对 “蹭灾蹭难” 等造谣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立即展开调查,做到 “即发即查”。
为了构建更加完善的治理体系,监管部门需要建立 “事前预警 - 事中阻断 - 事后严惩” 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在事前,通过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可能出现的谣言进行预警,提前做好防范准备;事中,一旦发现谣言传播,迅速采取措施,阻断其传播路径,防止其进一步扩散;事后,对造谣者依法进行严惩,绝不姑息迁就,让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只有让 “造谣者付出比流量收益更高的代价”,才能彻底根治部分人 “敢违法博眼球” 的投机心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结语:流量从来不是 “免责金牌”,守好底线才能 “长红”陈某等人的案例警示我们: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出名” 的方式有千万种,唯有恪守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才能实现真正的 “破圈”。作为社会观察者,我们乐见多元的内容创意,但坚决反对以 “娱乐”“引流” 之名践踏公共秩序。当每个创作者都明白 “流量要挣得干净,粉丝要赢得真诚”,网络空间才能真正成为滋养优质内容的沃土。你如何看待为博眼球不惜违法的行为?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