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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红线女赴港澳商演,赚了30多万港币却被批,胡耀邦:应该鼓励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艺术团出国演出都是以宣传为目的,基本上没有商业性演出。1979年5月,由著名粤剧表演艺术家红线女领衔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艺术团出国演出都是以宣传为目的,基本上没有商业性演出。1979年5月,由著名粤剧表演艺术家红线女领衔的广东粤剧团一行60人赴香港、澳门演出。这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第一个出境出国公演的商业性演出团。此次演出不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还获得30多万港币的演出报酬,在文艺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但也招致了一些批评。

红线女

事后,演出的承办单位中国对外演出公司写了一份题为“在港澳地区进行商业性演出大有可为”的简报。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秘书长兼中宣部部长的胡耀邦看到这份简报后,作出批示:

这是一个好消息,我赞成大干。既可以扩大影响,又可得到可观的外汇,只要精心筹划,一年去几十个演出团体我看也有可能,建议文化部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一次,并且迅速着手抓。

胡耀邦的批示给了中国对外演出公司极大的鼓舞。有关部门也迅速行动起来,把对外商业演出正式列入议事日程,当年又派了7个商演团出国。第二年,出国的商演团增加到20个,访演范围除港澳地区以外,还扩大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日本、新加坡等国。不到一年时间,出国商演团的数量超过了靠国家财政拨款出访的官方演出团数量。

胡耀邦

对于对外商演,当时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个别领导和某些单位认为这是“卖艺”、“下洋乡”、“走洋穴”。有的人甚至公开地说:“国家给你们拨款,为什么还要出去挣钱?”有的人担心商演搞多了,会导致“一切向钱看”,会冲击和影响官方文化交流。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对外演出公司商业演出处处长宋天仪在1983年写了一篇文章《我国表演艺术在海外进行商业演出大有可为》,送到新华社《内部参考》编辑部。这篇文章是对前几年商业演出的总结,同时也期望能够得到有关高层领导对这一新生事物进一步的支持。

此时已经是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看到这篇文章后,非常重视,他再次作出批示:

这种事穆之同志(文化部部长)不能拍板吗?有一条原则必须人人遵守:凡属为国家争荣誉争实惠而努力工作的人要表扬和重用,凡属为个人权势而置国家人民利益而不顾的人,至少调开,用前面讲的那些好同志代替。

胡耀邦

1986年9月26日,胡耀邦在看了新华社《国际内参》第76期《大连杂技团在荷兰商业性演出成功的启示》一文后,又作出批示:

此件有大连杂技团在荷兰演出41天,得了10万美元(每人每天35美元零用钱除外)收入的报道。这件事对整个国家来说是小事,但对艺术团体来说是件不小的事。这些团体出国作商业性演出,既宣传了中国,发展了友谊,又增加了收入,改善了艺人的生活,何乐而不为?何乐而不认真地为一为?我们现在没有更大的可能拿点钱改善艺人的生活,不少艺人又往国外跑,止不住,大家都着急,甚至迁怨艺人们缺乏爱国心,不争气。单单这么想问题行吗?

……

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一个道道地地的功利主义者。请王蒙同志和文化部同志同有关部门切实商量一下,看能不能从明年起搞出一点名堂来。能搞出一点名堂,我们同艺人的关系就会好多了。

胡耀邦的第三次批示比前两次更为具体,力度更大,态度更为鲜明。此后文化部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制订商演条例。1988年1月20日,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艺术团出国商业演出的暂行规定》,使商业性演出有章可循,走向正轨。

在胡耀邦的推动下,我国对外商演成绩斐然。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年到1992年的13年期间,中国对外演出公司向全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出的商业演出团达300多个。事实正像胡耀邦所预见的那样,对外商演既宣传了中国,发展了友谊,又改善了艺人的生活,于国于民皆有利。